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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变相货币流入市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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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8-27
第3版()
专栏:读者来信

不能让变相货币流入市场
江苏省沛县和丰县的灯塔、星光、升光等十一个农业社,在五、六月份擅自发行了代货币的“券”“票”共一万四千多元,票面有一分、一角、二角、五角等。
这些“券”“票”是农业社在购买社员草料、蔬菜时代替现款而印发的,实际上,这些“券”“票”已经流入市场,并且引起某些商品价格上涨。如沛县的红旗香烟原价一角一分一盒,用社的流通券购买就要一角三分钱一盒。
农村干部和群众对国家金融政策不了解,因此发生了印制变相货币流入市场的问题,这不能过多地指责他们。主要的是领导机关事先缺乏全面的宣传教育,事后又不加制止。如丰县顺河区升光农业社在印发流通券前曾请示区委,区委不仅没有考虑到印发流通券会造成的后果,反而在区、乡干部会议上把它作为经验介绍。
这些农业社印发的“券”“票”,已经引起了市场混乱,对国家对人民的危害是很大的。国家有计划的发行货币,目的在于控制物价,活跃商品流通。因此,这些已经流入市场的“券”“票”,应该迅速收回。
越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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