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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平根据填补原则 创造处理当地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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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7-02-01
第2版()
专栏:

  隆平根据填补原则
创造处理当地办法
【本报威县三十日电】在查减运动中,关于当地问题,隆平创造了一些新的办法。隆平各村以填平补齐原则分配土地时,有的农民提出:“我种着当契地能算数吗?如果算数,人家把地赎走,我就没有地了。”有的说:“当契地不算数,承当人太占便宜,即便将来地被赎回,还有价在,不算数可不合理。”解决这个问题,萧庄小区的办法是:一、地主为了逃避负担,或因一时不便当给中贫农的土地,不管到年限与否,一律收归农会,然后留地作价,割下一块补偿承当户损失。留地作为死契,价按死契地时价算。这种办法是因为农会无专款赎地,如变卖浮财去赎,分不到土地希望分浮财的中农就不愿意。萧庄三十八户被斗地主,共当出地三○四亩承当者八十五户,以地作价,承当户共留下了三六亩,承当户留的够一亩以上者就留原地,几分者即将原地完全拨给农会,农会拨给整地块,给几家承当户伙种(亦可变价分款)。二、中农分不到土地者,相互间的典当关系,一概不变。三、填不到土地的中农和填到土地的贫中农及贫农,如有典当关系,承当人出的当价按死契地价折合为亩数,算作自有地,然后进行填补,这叫做“计价算死”;出当人除去承当人计价算死地外,余地要仍在本人名下,这叫“留空算数”。例如某甲当了某乙地五亩,出当价五千元,死契地时价(群运发动前)每亩五千元,给某甲填平土地时,某甲按有了一亩地计算,而某乙名下留空四亩。农会中这类问题很多,萧庄九十三户中,“计价算死”地二五亩,给出当人“留空算数”地二百亩。四、贫农当给贫农的土地,原则上是消灭典当关系,或改为死契,或按价赎回,这个办法一定在双方能够填平土地的情况下实行。其他村的办法,地主的当契地,有的收归农会,有的由农会给价,有的不给,也有由地主出价赎回的。中贫农之间有典当关系,则承当人与出当人各按一半计算,但不变动契约,贫农与贫农之间,要消灭典当关系,由原主赎回。个别村庄提出典当关系完全消灭,根本不许赎回,由农会改写死契,这个办法,填不到土地的中农不同意,种当契地多的就沾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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