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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军新阶段中政治工作的若干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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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9-24
第5版()
专栏:

建军新阶段中政治工作的若干问题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副主任 谭政同志的发言
我完全同意毛泽东同志的开幕词、刘少奇同志的政治报告、周恩来同志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邓小平同志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现在仅就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新阶段中政治工作的若干问题,发表一些意见。
全国解放以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在党中央的正确方针指导下,就逐步地从过去的旧阶段,进入到现在的新阶段。这个新阶段的到来是以技术装备的改善开始的,由此引起的是军队的指挥、编制、训练、制度等方面的一系列变革。这是我军建设的一个飞跃,是我军建军史上的一次巨大转变。
这样的一个大转变,是我国革命胜利后新的形势所规定的,也是我们多年来奋斗的结果。现在,我们的军队已由单一的兵种发展为诸兵种合成军队。以往根据地时期所形成的分散领导的局面业已结束,一个统一集中的指挥体系业已建立,并且正在逐步地健全起来。以合同作战为内容的战斗训练也已取得成效,军官的训练能力与指挥能力都有所提高,士兵在掌握现代装备的技术上已得到相当进步。部队的组织性纪律性加强了,游击习气大大减少了。近年来,将志愿兵制改为义务兵役制,将对军官的供给制度改为薪金制度,并建立了军衔制度和对有功人员颁发勋章奖章的奖励制度,实行的结果,对保证国家兵源的积蓄、士气的提高和鼓励军人的上进上都开始产生成效。这一切,都说明我们执行这个转变的成绩是很大的。
应当指出:上述成绩的取得,是与学习苏联的先进经验分不开的。几年来,我们对于一部分干部的骄傲自满、故步自封、拒绝新事物,不虚心向苏联学习的思想,曾经作过许多教育。这是完全必要的。不如此,就不能及时地克服保守主义、分散主义和游击习气,就不能在转变问题上取得思想和认识上的一致,也就不可能顺利地实现这个大转变。
这次转变,从改革的规模来说,比我军历史上的几次转变都大,可是在实现这个转变上,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顺利,震荡较小,成绩较大。这里,除了由于中央的方针正确,各级同志们的努力和苏联的无私帮助之外,证明我们的军队经过长期的锻炼,特别是经过最后三年半解放战争的锻炼,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已经成熟,为这个转变准备了条件,这是执行这个转变的物质基础,是极其重要的。此外,在转变中,第一,我们掌握了在学习外国经验时必须与我军的实际和传统相结合的原则,坚决地又是有分析地进行学习;第二,我们掌握了按照条件逐步过渡的原则,有准备地、有步骤地实现各项工作和制度的改革。这是顺利完成转变的重要原因,也是执行转变的两条重要经验。这两条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仍然是有用的。
转变中发生的几个偏向
但是,在转变中不是没有缺点和错误。当我军进入现代化的建设阶段时,在人们中,对于建军的目的、方针是有错误认识的,实际工作中也发生过偏向,并在某些问题上引起过思想上的混乱与人心的动荡不安。这种情形,经过一九五三年冬季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和一九五六年春季军委扩大会议,虽然基本上已被纠正;但是,由于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在某些干部中认识仍有不尽一致的地方,因此,错误的思想还经常流行,并不时形成偏向,必须继续检查纠正。当然,这些偏向,在不同的单位里是有不同程度的表现的,在具体检查时,应当按照情况加以分析,不能笼统看待。同时,许多问题的产生,是由于某些高级机关,包括总政治部在内在思想指导和一些实际措施上有缺点,因此,检查的时候应首先着眼于高级机关,从高级机关开始来检讨与改正这些毛病。检查的目的,仍然是本着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弄清思想,团结内部,以便发挥一切积极的因素,更好地完成建军和国防的任务。
这些偏向,大略表现为如下各点:
(一)忽视官兵一致、上下一致的传统。近年来使人比较普遍地觉察到:官兵关系、上下级关系已不若前此那样亲切融洽。在某些连队和机关、学校中,正在人为地制造界限,发展着隔膜,过去见面时那种畅所欲言的自然气氛已为拘谨和机械的气氛所代替;不关心士兵生活,对士兵滥用权力,以处分代教育的现象正在增长。
(二)忽视民主的作用。认为民主是妨碍集中的,是与正规化不相容的,在这种借口下,正在缩小与限制民主。历史上行之有效的“三大民主”,即政治民主、军事民主和经济民主,不少已被搁置起来。士兵和下级干部的合理建议,不被重视;有意见,感觉无处去说。在干部中不提倡官兵互学、教学相长的态度,却助长那种军官高于一切、军官懂得一切的妄自尊大的态度。
(三)在领导方法上,往往强调行政命令、忽视思想工作,不走群众路线。认为领导机关的指示、计划和首长的决定总归是完整无缺的,只要照着执行即可。对群众不信任,对机关则视为万能。工作作风愈来愈简单化,愈来愈机关化。换句话说,就是脱离实际,脱离群众。
(四)在学校教育与部队训练中,存在着脱离实际的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例如:填鸭式的教育,只求内容多,不问效果;讲课时照本宣读;考试重记忆,不重理解;在训练制度和训练方法上不问实际,机械搬运外国经验,等等。
(五)军队同人民的关系,同地方党、政的关系,较前疏远。对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像过去那样关心。如修营房、工事、教练场、机场,不必要地迁移居民,过多购用耕地和扩大禁区,对社会主义建设与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缺乏足够的关怀和注意。
正确认识政治和军事技术的关系
忽视官兵一致,上下一致的传统和忽视民主的作用,是有思想根源的。有一种意见:认为在过去历史时期,我们是以劣势装备同敌人作战,为了战胜敌人,不能不着重地依靠人民,依靠士兵,即依靠人的这个因素。因此,官兵一致、上下一致、军民一致的原则和集中领导下的民主生活在过去是重要的,加以强调也是应该的。现在经过改装之后,我们的军队已经由单一兵种进到各军种兵种合成的军队,对技术的要求是大大地提高了,在这种情况下,只应该强调技术而不必再强调政治和人的作用。据说技术的作用已经跃居第一位,政治和人的作用,已经降到第二位了。
所谓过去是打政治,今后是打技术,就是说的这个道理。
这种意见,显然是不对的。持这种观点的人忘记了我们的军队是人民军队这个根本的特点,而现代化建设是不能改变人民军队这个特点的;相反的,应该从一切方面来保证和表现出这个特点,以便发挥其优越性。必须指明:现代化的本身是没有阶级性的,人民的军队有现代化,资产阶级的军队也有现代化。从军队的装备、编制方面来说,它们是大同小异的;军队内部的许多制度、内务礼节、指挥关系,如果只从外表来看,也是大体相同的。所不同的,就是在这些制度、形式的里面体现着不同的内容与不同的政治关系。拿我们的军队来说,其主要特征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革命精神教育,就是官兵一致、军民一致、友我一致的原则,就是党的领导与革命的政治工作,等等。在官兵一致的关系上,一方面士兵要尊敬军官和服从军官的命令;另一方面军官必须爱护士兵,尊重士兵的人格。一句话,就是要互相尊重。只有互相尊重,才能建立平等友爱的关系,也只有建立了平等友爱的关系,才能实现和称得上官兵一致。如果只要求士兵尊敬军官和服从军官,而军官却不爱护士兵,不尊重士兵的人格,甚至滥用权力和一意孤行,就不可能把士兵团结起来。在这种情况下,当然不可能指望有良好的官兵关系。几十年来,我们军队的内部关系,包括上下级关系,都是循着平等友爱的原则发展的,凡是按照这个原则做的,便相处得很好,违反这个原则的,便相处得不好或很坏。
在现代战争中,技术条件的重要性是大大地提高了。没有现代的技术装备,没有高度技术水平的诸兵种合同作战,单靠人的勇敢是不能在战争中取胜的。目前来说,我们在军事科学、技术和现代指挥方面的知识,不是很多,而是很少,技术的薄弱仍然是当前军队建设的一个主要问题,我们必须用最大的努力来克服这种落后状态,并争取在若干年内在军事技术上赶上其他技术先进的国家军队。在这里,看不到战争和军事科学的发展,以为还是像过去一样,仅有低劣的武器、单一的兵种和简单的技术就可以打胜仗,因而低估了技术的重要性,不重视抓紧提高技术这个中心工作,这是错误的。但是,我们强调技术的重要,并不是主张可以降低人的作用、政治因素的作用。相反的,人的因素始终是战争中的决定因素,经常起作用的因素。在技术条件日趋复杂,兵种增多,战争更加残酷的条件下,更需要发挥人的作用。技术是由人来掌握的,任何新的技术只有同人结合,才能发挥作用。战争中的能动性与作战中的协同也是建立在人和人在政治上的团结这一基础之上的,没有这一点,就谈不上战争中的能动性,也就没有作战中真正的协同。
巩固内部团结,发扬民主传统
要巩固我军内部团结,必须发扬民主。
民主在我军整个历史时期,是起了它的积极作用的。远在我军建设初期,由于我们依靠群众和充分发扬民主,我们改造了当时参加革命起义的旧型军队,在那些军队中彻底地粉碎了旧军队的传统,建立了新的革命军队的传统。从那时起,在我们的军队里,官长不再是超越一切的特权阶级,士兵不再是供人驱使的奴隶,士兵和官长同为军队的主人,他们坚固地团结起来,共同为战争的胜负、军队的荣辱和纪律的好坏担负责任。我们的军队所以能够在困难时期,在紧急关头,在看来似乎是无望的时候,仍然像铁一般地团结起来,向困难搏斗,最后将困难战胜,这都不是偶然的。
这种民主传统,在解放战争时期曾被发展和归纳为“三大民主”,即政治民主、军事民主和经济民主。政治民主就是官兵平等,在一定的场合和集中的领导下,士兵可以对工作中的缺点和干部的缺点提出批评,就是说,干部要接受士兵群众的监督;军事民主主要是在条件许可时,士兵可以对如何完成作战任务、训练任务和其他工作任务提出建议,讨论执行的办法,并对它的完成付予最大的努力;经济民主就是连队的经济开支,凡属士兵享受范围内的,由士兵监督和参加管理,达到改善伙食、防止贪污浪费的目的。历史经验一再证明:这种民主生活实行的结果,总是士兵的政治觉悟更加提高,有缺点的干部经过群众的教育转向进步,官兵更加团结,纪律更形巩固,官兵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发扬,因此,工作、学习、战斗等项任务都完成得很好,并且可以大大提高部队的战斗力。这种民主生活,只要是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就一定能达到上述的目的,而并无什么流弊或不利之处。它不但不会破坏集中,而且可以帮助与达成集中。我们的一切工作本来就是既需要有自上而下的领导,又需要实行自下而上的群众路线的。民主与集中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便是我们坚定不移的工作路线。
如上所述,民主对于保障我军的内部团结,发展官兵之间、上下级之间亲切友爱的关系,激发广大官兵群众的责任感与积极性,实行官兵群众的自我教育与自我改造,帮助领导机关改善领导,修正偏差,防止军阀主义、官僚主义和违法乱纪等等偏向,都起了巨大的积极作用。以保证我军内部团结为例,当着某一连队或某一机关单位因为犯有军阀主义或官僚主义错误,致官兵关系或上下级关系发生了裂痕的时候,我们即在这些连队或机关单位中召开民主大会,采取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首先让士兵们和下级干部将他们心中的意见和不满倾吐出来,然后将这些意见加以分析,区别其正确部分和不正确部分,正确的加以采纳,不正确的加以解释与批判。对于犯有严重错误、脱离了群众的干部,则督促他们当众执行自我批评,并依所犯错误的情节及其悔改的情况进行处理,或保留工作,或调动工作,或给以应得的惩戒。这样就教育了犯错误的同志,也教育了所有的官兵。而一度被阻隔或发生了裂痕的官兵关系和上下级关系,经过这种方法整顿之后,也就重行团结起来了。我们的军队就是这样经常地来调整官兵关系和上下级关系的,并且也是主要地采取这种办法来保持内部团结和巩固内部团结的。
现在,随着党内团结状况的根本改善和我国社会的发展正向着消灭阶级的道路前进,军队团结的内部条件和外部条件比之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是大不相同了。在我军历史上存在很久的游击习气与山头主义之被消灭,对于实现我军正规化建设,达成领导上的高度统一与集中,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在新的条件下,我军内部团结不是就没有问题了。我在上面已经提到,我们军队内部的团结还是存在着问题的,所不同的,是这个团结问题在新的条件下,已有其新的内容,即新的矛盾。如何在新的条件下继续巩固我军内部的团结,保持官兵一致的传统,使我们的军队永远充满活力,永远成为不可战胜的力量,仍然是全军一个不可忽略的问题。这里除了加强党的领导,加强政治工作之外,在我军内部坚持民主,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反对敌视民主、敌视批评的倾向,同压制民主和对批评者施行打击报复的行为作斗争,使我们的干部和领导人员能够经常听到来自下面的意见,以便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这是非常必要的。当然,我们这里所要坚持和发扬的民主,与我们一向反对的极端民主化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极端民主化和不执行命令的无组织无纪律行为,在任何时候都是不能容许的。我军的民主生活也必须是在集中领导下的、有限制的民主生活,不是无领导、无限制的极端民主化。
近年来,我们部队里还流行着另一种意见,对于发扬民主也是不利的,必须加以批判。这种意见就是:认为对军官是不能公开批评的,即使党内批评也要受到限制。据说公开执行批评,就会损害军官的威信。根据这种意见,军官只能放在领导机关与首长的监督之下,不能同时放在群众的监督之下;军官犯了错误,也只能由领导机关来处理,群众不能干预。这种意见是错误的。按照这种意见去做,就会使军官脱离群众,容易养成骄傲自大;遇到他犯了错误时,由于得不到群众的监督与教育,错误就比较难于揭发,揭发后也难于改正;少数品质恶劣的人,更可以无所顾虑地利用职权为非作歹。从各方面说,都是有害无益的。
军官应该有威信,这是对的。但是军官的威信必须通过军官本人从努力工作和密切联系群众的实践中去建立,并为群众所公认。威信不是仰仗别人,并用人为的办法可以凭空地建立和提高得了的。凡是仰仗别人,并用人为的办法凭空地建立的威信,不是真威信。“政治工作要保证军官的威信”这个口号,从逻辑上说是不能成立的,因为有威信的人用不着你去保证;没有威信或者已经丧失威信的,即使作上“保证”也是保证不了的,因为经过保证之后,没有的还是没有,丧失了的不能挽回;要想挽回,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公开地执行自我批评,并改正自己的错误。这就是我们对批评与威信的统一观。我们的工作就是这样做的。实践证明,这样做,既能改正错误,又能成全干部,是爱护干部的好办法,也是真正照顾干部威信的办法。当然,这样说,不是等于可以让坏分子和别有用心的人用诽谤和其他不正当的手段进行人身攻击,破坏干部和领导者的威信。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政治工作就有责任同他们进行斗争,以维护干部与领导者的威信。不这样做,就是错误的。
鉴于损害官兵一致的原则的来源之一,乃是有些人借口实行条令和严格纪律而发展个人权威,实行惩办主义,人为地制造官兵之间的隔阂和裂痕,因此有必要对条令和纪律问题讲几句话。在正规化建设中,对于军人的职责、纪律、内务生活、礼节等要制定条令,所有官兵都要遵守这些条令,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没有条令,军队生活就没有一个准则,就不能改变过去从游击战争遗留下来的职责不明、生活散漫、不讲礼节的缺点和坏习惯。如果这样,无论对平时工作或战时指挥都是不利的。但是,为了使条令能体现出人民军队的特点,便于发扬我军的优良传统,有利内部的团结,在制定条令时,必须根据我军的历史特点与当前情况,实事求是地来进行研究。条令本身一定要体现出民主精神和教育精神,并采取我军所习惯了的许多组织形式和生活方式,不要机械地搬运外国的经验。因为外国军队有他们自己的传统,有些作法对于他们来说是习惯的,对于我们就不习惯,勉强做去,就显得格格不入。同时,对于那些只有形式而无内容,执行起来足以促使官兵之间、上下级之间发生隔阂,不利团结的规定,例如在内务礼节方面,可以引起士兵和下级人员感觉拘谨、不胜其烦的东西,对于军官可以产生神秘观念的东西,以及在某些生活问题上可以不必整齐划一的东西等,对于这些,就不应在条令上作规定,已有规定的,应该删去或加以修改。总之,条令、制度和一定的形式都是需要的,但必须不妨害官兵的团结和上下级的团结,这点非常要紧。
纪律问题也是如此。我们的军队必须有严格的纪律,纪律本身是有强制性的。为了维护纪律,对那些破坏纪律屡教不改的人给予应得的惩罚,是完全必要的,姑息放任、不要纪律的倾向必须反对。但我们的纪律是建筑在政治自觉的基础上的。我们一向主张而且实行:用说服教育当作维持纪律和加强纪律的主要手段,惩罚只当作次要的和辅助的手段。部队中发生的问题,凡是可以用教育手段达到目的的,就不必采取惩罚手段;应该从轻处分的,就不要从重处分。而处分的目的,仍然是为了教育,即教育犯错误者本人和教育全体官兵。处分时,要对被处分的人充分说明理由,并准许被处分者进行申辩;处分错了或者有委屈时可以准许控诉,有关机关接到这种控诉后,一定要认真检查和负责处理,不得搁置不管。只有这样的纪律,才是与我们官兵一致的原则和民主精神相一致的,也只有这样的纪律,才是巩固的纪律。一切用强制手段或惩办精神建立起来的纪律,表面很严,实际是靠不住的。
密切军队同人民,军队同地方的关系
以上讲的是关于巩固我军内部团结的一些问题。以下再谈谈我军同人民、同地方党政机关的关系。
我在前面已经提到,我们有好些部队,自从进入营房执行训练任务以来,同人民的关系,同地方党政机关的关系已开始疏远,例如我们有不少机关驻在一个地方几年,就很少同那个地方的机关建立联系,不了解当地的社会情况,可以而且应当帮助的工作也不进行帮助。有好些部队进了营房以后,就同当地人民、社会隔绝起来,甚至连士兵同家里通信,也要加以干涉和限制。有不少人把军队利用时间帮助人民生产与参加一定的社会活动,看成是额外负担和妨碍训练,认为只有关起门来训练才叫训练,帮助人民生产和参加一些社会活动,就不是训练。这些人,口头上赞成军队要联系人民,关心人民利益,跟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可是一到实际,他们就不赞成了,实质上他们是主张军队同人民隔离,同生产和社会斗争实践相隔离的。这种情况,从全军范围来说,目前虽然还只是部分的现象,而不是普遍的现象,绝大多数的部队,他们同人民、同地方组织的关系仍然是相处得很好的。但是上面所讲的那种趋向是值得警惕的。发展下去,有使我们的军队逐渐脱离人民群众的监督和地方机关领导的危险。同时,军队人员如果长期同人民群众同社会实践隔离,不能直接获得生产与社会斗争实践的知识和锻炼,觉悟程度就一定不能提高,政治就一定落后,甚至要发生倒退。这样,对于一个执行政治任务的革命军队来说,是极其不利的,是危险的。
应当指出,军队利用时间帮助人民进行生产和参加一些社会活动,首先对军队有好处,可以加强军队人员的群众观念与劳动观念,并通过这种办法去联系人民群众,密切军民关系,加强军队同人民的团结。几年以来,各地驻军每年都以一定的时间帮助当地人民进行春耕、秋收;有的则帮助修堤、挖渠;遇有灾害即全力参加抢险救灾。驻防边疆、海岛、少数民族地区的部队,事实上已成为当地进行地方工作和民族工作的重要力量。由于他们正确地执行党和政府的政策,经过艰苦的工作,他们团结了当地人民和兄弟民族。他们在人民的帮助下,实行军民联防,巩固了边疆、海岛的防务。全国农业合作化高潮到来,全军在统一领导下有计划地发动和展开了支援社会主义建设的各项活动。所有这一切都是做得对的,做得好的。这样做,对于军队本身的训练并没有什么妨碍,对于人民群众和国家的建设则大有好处,在人民群众与地方工作同志中留有良好的影响。这也是我军的一项好的传统,应当发扬,而不应当废弃。
我军自执行现代化建设以来,军队的指挥虽然已经高度集中,但是军队的任何部分仍需像过去一样接受当地的党组织、政府和群众团体的监督,不得借口指挥上的集中而拒绝这种监督。所谓监督就是:军队方面凡有脱离人民群众,违反党和国家的政策以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的,地方组织可以当面制止,或向上级提出控告。除此而外,在地方相当的组织和在相当的一些问题与工作上,军队除接受其上级的领导外,还同时接受地方组织的领导。例如在军事工程建筑中,关于购用耕地、迁移居民、迁移坟墓、设立军事禁区以及对劳动力的征集与管理等问题上,有关部队必须接受地方组织的领导,认真尊重他们的意见。一九五四年一月由总政治部提出、经中央批准的关于军队负责人参加地方党委以及军队地方互通情况的建议,是解决军队与地方党委相互联系的恰当的方式,凡未按此执行的即应按此执行。这种双重领导制度和规定一切地方组织有权监督军队的制度,经过历史和近年来的事实证明,是一个好的制度,对军队只有好处,并不妨碍指挥上的集中。
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的作风
最后,我想简单地说一下领导作风问题。我在前面已经提到:在训练工作和学校教育里存在着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的作风(在其他工作中也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这种作风),在我军执行新的转变中所产生的那些偏向,在广大范围内和颇大程度上同这种作风有联带关系,就是说,是在这种作风的思想基础上产生出来的。除此之外,在我们工作中还存在着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的作风,这种作风,集中地表现在机关工作跟部队的需要脱节,机关干部特别是负责人很少下部队检查工作,即使下去也是泛泛的了解多于深入的典型调查,工作中犯有空喊和一般化的毛病;不适当地强调专业化,把部门业务跟当前的任务和中心工作脱离开来,使部门业务变成了纯技术性纯业务性的事务,缺乏思想和缺乏明确的政治方向;遂行任务和布置工作时不讲求思想酝酿的工作,不启发干部提意见和进行充分的讨论,而是简单地照转上级的指示,派任务,摊数字,排时间,把上下级关系弄成单纯的分配任务和接受任务的关系,等等。这些都是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的,同我们一贯倡导和坚持实行的深入实际、实事求是的作风和依靠群众的群众路线是相违背的,如不改正,就会损害官兵的积极性,损害我军的内部团结,并使工作得不到任何的成绩,甚至把事情弄坏。对于这些坏的作风,过去我们已经作过一些检查和纠正,今后准备根据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精神再作全面的检查,以求彻底改正这些缺点和错误。我们相信:在有伟大历史意义的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启示和鼓舞之下,全军同志一定能够克服这些缺点和错误,更加坚固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奋发努力,圆满地完成党和国家交给我们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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