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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吉尔归还摩洛哥问题达成协议 九国会议决定移交行政、立法和司法机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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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10-31
第6版()
专栏:

丹吉尔归还摩洛哥问题达成协议
九国会议决定移交行政、立法和司法机构
新华社30日讯 丹吉尔消息:决定丹吉尔未来地位的九国会议已经在10月29日结束。会议达成协议,决定把这个从1925年就成为国际区的丹吉尔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机构交还摩洛哥,但是要保持它目前的经济和财政制度。
由摩洛哥、美国、英国、法国、西班牙、比利时、意大利、荷兰和葡萄牙九国代表签署的会议最后公报说,丹吉尔居民将继续享有包括免税、自由兑换外币在内的种种特权。
有消息说,摩洛哥苏丹不久将颁布一项宪章,在丹吉尔建立新的经济制度,但是这种新的制度同目前的制度没有多大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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