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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私自招收人员的现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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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4-16
第6版()
专栏:

制止私自招收人员的现象
应麟
据北京、福建等地监察、劳动部门的反映,在国务院发出“关于国家机关停止增设机构扩大编制的通知”以后,有一些机关和企业不顾国家的整体利益,仍在私自招收人员。监察、劳动部门在检查发现上述违反国家法令的现象后,已经报请有关的领导机关通令制止,这是完全必要的和正确的。
机构臃肿、编制过大和人员过多,这是当前许多机关和企业普遍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仅增加了国家经费的开支,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助长了机关企业工作中的官僚主义,不利于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为了改变这种不合理的、有害的现象,党和国家除已指示各地必须认真地和有计划地精简机构和整顿编制以外,还由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国家机关停止增设机构扩大编制的通知”。党和国家所以要采取这样的措施、是因为在精简整编的同时,如果不制止机关、企业随意增设机构和招收人员,就不但不可能达到精简整编的目的;而且必然使得机构愈来愈庞大,人员愈来愈多,给今后的工作带来更大的困难。这个道理是极为明白的。但是,仍然有些机关和企业只要感到工作上有“需要”,特别是只要自己觉得方便和顺手,就置国家的法令于不顾,仍然在私自招收人员,甚至派出招聘组四出招聘。这种本位主义的思想显然是错误的。
当然,由于各机关和企业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情况是不平衡的,就是在贯彻执行国务院通知的期间,有些机关和企业仍然需要增加一些人员。但是,增加人员,首先要在各地方和各系统之间调剂解决;只有在内部无法调剂解决的时候,才应报请领导机关批准招收人员。这样做的好处是便于领导机关统一掌握编制和人员的情况,而不致出现这个机关在精简人员、那个机关在招收人员的反常现象。但是,北京、福建等地的一些机关和企业并没有经过领导机关批准,就私自在那里招收人员。这表明它们的组织观念十分薄弱,同时它们是不是真正需要增加人员,也是值得怀疑的。因此,有必要对这类事件加以检查处理。只有这样,才能严肃国家的政纪,有效地制止这类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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