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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提前完成五年计划 五十个新建电站投入生产 发电量相当于解放前最高年产量三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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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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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提前完成五年计划
五十个新建电站投入生产
发电量相当于解放前最高年产量三倍
新华社31日讯 据国家统计局初步统计,到今年5月20日为止,我国累计一年的发电量已经超过第一个五年计划中规定的1957年发电量1.6%。如按照达到1957年水平的时间计算,全国第一个五年的发电量计划在4月份就完成了(以上按第一个五年计划可比的发电量计算)。在此以前,标志着电力工业生产技术水平的厂用电率、线路损失率和煤耗率三个主要指标,早在去年就都达到了原规定的1957年水平。
从去年5月21日到今年5月20日的一年中,全国电力工业总计生产了一百七十八亿度电力,比1952年全年发电量增加一百多亿度,相当于解放前最高年(1941年)产量的三倍。
几年来电力工业基本建设的迅速发展是全国发电量提前完成五年计划的重要原因。从1953年起到去年年底为止,全国仅是限额以上的新建电站,就有五十个全部或部分投入生产,加上限额以下的小电厂,全部发电设备的容量从1952年的一百九十万瓩增加到了三百六十一万瓩,即第一个五年计划前四年新增加的发电设备,就接近于我国自1882年在上海开始建立一个小电厂起到解放前夕六十七年内所达到的全部发电能力(一百八十五万瓩)。
由于这些新电站的建立,目前我国不但许多新工业城市,如西安、兰州、郑州、洛阳、重庆、武汉等地都有了现代化的大型或中型电站,并且在边远的少数民族地区,也都开始利用电力来生产和照明了。例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解放前原有的几个小电厂,总共发电能力也不过二千多瓩,几年来建设了一些新电厂以后,发电能力比过去增加了十一倍。内蒙古自治区的发电能力,也比1949年增加了三倍。
许多旧有电厂的生产潜力这几年来也都得到较充分的发挥。据占全国发电量80%以上的电力工业部所属各厂的统计,1956年发电设备的利用小时已经从1952年的四千四百小时提高到四千八百八十三小时,比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的1957年指标还多了三百三十三小时。因此,单就这一项计算,各国营电厂去年一年就比1952年多发了十一亿度电。
另外,各地旧有电厂在积极修复破旧设备和提高原有设备出力方面,也都挖掘出了不少潜力,其中只就国营电厂计算,由于采取上述措施而增加的生产能力,相等全部旧有设备能力的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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