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3阅读
  • 0回复

工资过高劳资都吃亏 同丰厚等店照顾资方营业大发展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5-01
第1版()
专栏:

  工资过高劳资都吃亏
 同丰厚等店照顾资方营业大发展
【长治消息】长市二区新南街吉星酱园,有六十八万元资金,八个劳力。劳力没有固定工资,系从利润中抽出二分之一红利作为工资。另外还有二八分红与奖励金,从七十天七十八万纯利中计算,除扣除工资分红与奖金外,资方一万元只分四千五,而一个劳力最高则可赚到八万二千多元,相当于十八万元的资金分红。股东们反映:“赚钱倒赚钱,就是赚不到股东手。”故资本一直不能扩大,工人们也不满意。做酱工人王五则说:“咱只能做些黑酱,想做些甜酱、芝麻酱、青酱,没有本钱,小贩们来买不全货,把好多顾客都顶走了,耽搁了好多买卖。”下南街同丰厚商店,一个劳力工资一月五斗米,加上二八分红,一年合小米十四石八。一万元资金一年可分五万九千元。劳方赚的工资可养活三个人(每口人每月以小米三斗计、穿布一年以六丈计)。生产情绪很高,越积极越能赚钱,越能扩大资金。下南街群众谁也想往该号入股。新南街新盛源作坊(混合业务),三个半月计算,资方一万元可分红利一万四,磨面工人三个月赚洋四万八,等于三万四千元资金分红;一般工人三个月赚洋三万六,等于二万五千多元资金分红;干部赚一般劳力的一半工资,三个月赚洋一万八,等于一万三千元资金分红(以上只是工资,分红不在内)。由于适当的照顾了劳资双方利益,所以在扩大资金上也不发愁。去年九月开张时仅有资金二十四万元,到今年一月底就扩大到二百一十二万元,达到原资九倍。
             (文北、丕吉)
                          
(编者按:从来稿看,吉星酱园由于分红不适当,工资过高影响营业发展;同丰厚等号工资适当照顾劳资双方,营业大发展。但这样的工资和分红制度,是否已经充分有利于营业的发展了?还应再作检查研究。)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