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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反革命的魔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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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9-11
第4版()
专栏:在地方报纸上

  斩断反革命的魔爪
湖北日报7日就制造汉阳暴乱事件的反革命分子王建国、锺毓文、杨焕尧被处以极刑,其他反革命分子被判徒刑一事,发表了题为“斩断反革命的魔爪”的社论。
社论说,严厉地镇压这批反革命分子,是我们向反革命分子斗争的一个重大胜利,也是继续巩固和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措施。
社论写道,由于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胜利,国内阶级已经基本消灭,大规模的暴风骤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但是并不等于阶级斗争的火焰业已熄灭。而且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地点、一定的条件下斗争甚至是十分激烈的。发动汉阳暴乱事件的这个反革命集团,对于我们的党、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采取极端敌视的态度,他们长久以来进行了或明或暗的反革命活动,并且日夜伺机制造更大的破坏。这批匪徒,在右派分子疯狂进攻的时候,就把过去比较隐蔽的斗争转为公开激烈的阶级斗争,要把他们和右派分子的进攻联合起来,实行资本主义的复辟。因此,对于这些危害人民、危害社会主义、危害人民民主专政的反革命分子,就必须专政,必须依法惩办这伙匪徒。这批反革命分子受到严惩,是罪有应得,人人为之称快。
社论认为,中共汉阳县委在处理汉阳反革命暴乱的过程中,在上级党委帮助下采取了正确的态度。当事件发生后,立即肯定了事件的性质是敌我矛盾,肯定了有反革命分子在指使操纵。于是充分发动群众,进一步揭露隐藏在人民中间的反革命分子,及时采取了逮捕和审理的镇压手段,使这一事件得以迅速水落石出,使反革命分子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因此,为了保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我们决不能有任何右倾麻痹思想,必须继续加强人民民主专政,坚决贯彻执行“有反必肃”的方针,坚决打击各种反革命分子的现行破坏活动,继续肃清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
社论最后指出,在汉阳一中的暴乱事件中,蔡甸镇的工人和附近乡的农民首先站在一起出来制止反革命分子制造的暴乱,他们自动组织起来保卫党政机关,保卫党政干部,追踪和捉拿反革命分子,就充分表现了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高度的阶级觉悟、鲜明的阶级立场和坚强的对敌斗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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