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4阅读
  • 0回复

住房问题的争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09-20
第5版()
专栏:企业里的大字报

  住房问题的争论
8月下旬以来,石景山钢铁厂的“鸣放园地”,陆续出现了一些关于住房问题的大字报。这里发表的,是其中的一部分。
住公家房太便宜
根据我厂1956年各项福利费用开支概算……平均每个职工享受三百零三元。其中住工厂房屋的职工平均是三百八十多元;在市内租房住的是二百六十二元多;住自己房的是一百九十四元多。这样相差悬殊的待遇,起了鼓励职工向厂内集中的作用,甚至有人将自有房屋出租或任其空闲而住工厂的房子(估计有一百余户);有的在农村能参加劳动的,也到工厂里来当眷属。我们的意见是:(一)我厂的房租应与北京的房租标准一样,以便作到以租养房;(二)动员家属回家参加农业生产。 (邵华)
应按全市统一标准收费
我支持邵华同志的意见。我厂在今年应把房屋交给北京市房产管理局去管理,并按北京市的房屋收费标准收费,以解决我厂同样职工两种待遇的内部矛盾。由于住公房收费标准提高,可能会有少数职工生活上不如以前宽裕,但可以动员眷属回乡生产,从而加强工农联盟,并解决个人生活问题。
(卫尊峰)
“住厂外房子的人的房贴应一律取消。为了解决同样职工待遇悬殊的问题,住工厂房子的职工应一律按北京市统一标准交纳房费(包括电、水、用具等费)。这样不但可以解决工厂的住宿困难,可以防止城市人口盲目增加,也可以给乡村以人力上的支持,更好地扩大农业生产。” (赵登庄、王桂庭)
每年可建一千多间房
本厂现有眷属房屋八千一百八十一间,每年需要维修费十万余元。还有三千六百四十余名职工在农村租房屋住,厂里每年要支付房贴二十万元。目前职工住本厂眷属宿舍的虽已全面开始收费,但平均每间只收0.85元。按北京市的房租标准(每间房平均要收租三元),本厂住房每间就要赔2.15元。全厂全年就得赔二十一万余元。
根据以上情况,我们意见:
一、住本厂宿舍的应按北京市房租标准收费。起码要达到以租养房,不要叫国家每年再拿出十万元作维修费。
二、取消对在农村租房住的房贴。这样,全年可拿出五十四万余元来盖房子。以自建公助的形式盖房,平均每间按四百元计算,可盖一千三百六十二间。
(孙廷华、刘玉民)
等升了级再取消房贴
“我们反对邵华同志提出的关于厂方的房租增高、取消房贴补助费的意见。我们认为,根据目前工人生活情况,大部分不算高,其中有些工人的工资相当低。如有的同志家里四、五口人,每月工资四十余元,如果要拿出五、六元租一间房,是有困难的。这样会使工人负担过重。我们赞成房贴逐步取消,等升了级再取消。”
(刘凯山、王长寿)
想占便宜到何时?
不愿按北京市标准交房租,是想占国家便宜的自私思想;不愿马上取消房贴,你们还想占房租便宜到何时?你们想想,你们的主意公道,还是邵华的主意公道?
(“代表”)
私房应由公家修
住着厂子宿舍的人,房子什么时候坏了,打个电话就能解决,甚至去晚了就有意见;而住在工厂附近自己有房的职工同志,有谁来管呢?这并不是说什么都要和住工厂房子的人一样,可是起码对自有房的修缮问题应该考虑吧!
(王钟林)
应当和农民兄弟共甘苦
王钟林的意见,是想把住自有房的职工的福利待遇提高,和住公房职工的福利待遇拉平,叫公家给私人修房,费用由国家拿出来。这怎能行的通?王钟林的意见,同我厂官僚主义的“包下来”的思想是一致的。这样作,不能在整风运动中纠正我厂党政领导的错误思想,不能克服厂矿职工与农民的矛盾。农民都自己盖房自己住,坏了自己修理,为什么工人阶级就要求国家拿钱修理呢?我建议工厂党政工团不要把我厂搞的特殊化了,可以按照邵华、卫尊峰的意见办事!
(张华)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