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0阅读
  • 0回复

提高粮价首先对农民不利 黑山县一个生产队大辩论的结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10-22
第2版()
专栏:

提高粮价首先对农民不利
黑山县一个生产队大辩论的结论
本报讯 辽宁黑山县高山子乡友谊农业社第二十三生产队就粮食价格低不低、农民把粮食卖给国家是否赔钱、提高粮价对农民有没有利?展开了一次社会主义大辩论。
中共黑山县委工作组帮助农民在辩论会上核算了粮食成本。以高粱为例:一垧地按上满粪算,粪肥五十元、种籽两元、人工费九十一元五角、畜工四十一元、饲养工十元、农业税三十元和管理费五元,计支出二百二十九元五角。收入方面,今年按一般年景计算,一垧地产粮三千五百斤(当地常年产量三千八百斤),每斤卖五分(国家收购一等高粱五分二厘四毫),卖钱一百七十五元,秫秸一千八百捆,按最低烧柴价格算每百捆四元,卖钱七十二元,高粱荛子五元,共卖钱二百五十二元,净得利润二十二元五角,有10%左右利润。工作组又指出:农产品的成本支出,不像工业品那样,有的是取之于社员,又用之于社员,比如粪钱五十元,就是买社员的粪肥。算清这笔账后,社员们恍然大悟,都说:过去光吵吵卖粮赔钱,但是谁也没有算过;这回一算才知道粮食价格并不低。
记账员康九富就提高粮价对农民有没有利的问题向全队社员算了这样一笔账:去年全社卖给国家三十万斤粮食,假设高梁提价到一角钱一斤,全社多卖一万五千元,按社员作的工分分配,去年全社社员作了二百八十多万工分,一个工分才多分五厘多,一个上等劳动力多分十元多钱。社员买粮,以五口人家来说,需要两千六百斤,多花一百三十元。
经过辩论,消除了社员对粮价问题的误解,原来积极要求提高粮价的吴志起后悔地说:“这回我才明白了这个账,好险,自己上了自己的当,粮价可别提高,我收回我的意见。”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