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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边疆地区如何进一步向社会主义过渡 云南省委召开边疆工作会议 确定按照各类地区不同情况逐步实现农业合作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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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7-12-23
第4版()
专栏:

研究边疆地区如何进一步向社会主义过渡
云南省委召开边疆工作会议
确定按照各类地区不同情况逐步实现农业合作化
本报讯 中共云南省委于12月12日至20日召开了边疆工作会议。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迪庆藏族自治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及思茅、丽江、临沧等边远地区的地、县、区三级干部共一百四十六人。会议总结了一年来边疆地区在生产合作互助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并着重地讨论了在边疆地区如何进一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
云南二百万人口的边疆民族地区,一年多来,广大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业生产有了很大发展,在大力发展生产的同时,稳步地开展了互助合作运动,先后建立了二千零七十七个初级农业合作社,入社农户六万二千四百零四户,占已完成土地改革区总户数的21.9%。今年90%以上的社增加了生产,其中部分社增产50%至100%。因而也进一步地提高了农民的社会主义觉悟和增强了民族之间的团结。
边疆地区不同于一般内地,虽然经过了土地改革,但不彻底,又由于边疆是少数民族地区,因此,边疆地区农业合作化就要充分考虑到这类地区的特殊情况。省委认为,在已经基本实现半社会主义合作化和合作化已发展到占农户50%以上的地区,当前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办好现有的农业社,认真改善农业社的经营管理,大力发展生产,争取在三、五年内超过当地富裕中农的生产水平。在办好现有社的情况下,积极开展空白村寨的建社工作,并在不断增加生产的基础上逐步转社,争取在两年左右实现农业社会主义合作化。在合作化所占比重还不大和经过试点办社阶段的德宏、双江、红河、西双版纳、澜沧等地,应在办好现有社的同时,根据条件分期分批地发展;到条件已经成熟时,就组织跃进,争取在四、五年内全面实现农业社会主义合作化。
要使现有农业社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自己的阵地,省委认为必须把合作社建立在可靠的阶级基础上,即切实依靠贫雇农和下中农团结中农,树立起贫雇农优势,同时还要从生产上不断地显示优越性。为了帮助农业社扩大生产能力,今后边疆特殊补助款将重点用于扶持农业社进行农业基本建设,逐步推进技术改革,从而帮助农业社在生产上奠定可靠的基础。在农业生产方面,省委认为各地应坚决以发展粮食作物为基础,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经营,全面地发展生产。边疆也毫不例外地要注重兴修水利、增施肥料等措施,并逐步实现耕作制度的改革,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分别改旱地为水田,改单季为复种,改坡地为梯田等。
为了保证边疆民族地区顺利地过渡到社会主义,还要在党和国家机关干部和全体人民群众中采用不同的方式分别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并应着重反对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培养各民族的共产主义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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