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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主要饭问题 路村营工作组答临漳读者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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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6-03
第1版()
专栏:

  关于地主要饭问题
 路村营工作组答临漳读者问编者同志:
我们看到人民日报上月十五号报纸上登出临漳读者王友、张彬、韩贵三同志问路村营填补还叫地主要饭的消息后,即做了一次检查,十六号晚又接到县委指示,又做了一次检查,检查结果详情如下:
路村营村在填补以来,划完第二次阶级后,就召开地主富农会议,由工作队和贫农团委员与农会委员参加,用讲解政策的办法,叫他们自报财产和一切浮财,并给他们指明将财产报出后,按照土地法大纲分给他同样一份。他们报出财产以后,群众开始讨论他们报的是否确实,经群众讨论后,有十二户已没啥了,也未去检查和征收,另有八户特别是地主尹李氏,群众明知他有浮财,但他并不想谈出,群众就亲自到他家检查和征收他的浮财,路村营的处理办法就是这样。总起来说,一方面用讲解政策说理的办法;另一方面对划成的地主是征收而不是没收。原因是在过去被斗过的地主基本上也没有油水了,因此不采取没收他们的办法。
该村第二次共划了地主富农二十户,连尹李氏在内共征收了八户。在检查征收时,有贫农团委员农会委员领导,检查到尹李氏家,群众对他比较仇恨,原因是群众知道他有浮财不谈,结果群众把他未说出来的东西都检查出来了,因此群众给他留的东西不多。第二天委员又研究了一下,为了使他生产,又退给他一辆纺车、棉花三斤、一张锄、一条被子,从前农会还给了他六间房子,九亩多麦地,四分水园地,他有三个小孩和他共四口人,该村土地每人平均二亩九分,比上全村每人平均土地数只脱一亩多地。但他的土地并不坏,从产粮上比是不脱的。这是否就算是对地主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未照顾呢?问为啥还叫地主要饭,但这个要饭的地主是谁,叫什么名字,在哪里要过饭,我们还搞不清楚。我们检查结果,该村地主一个小孩名叫郑德生,他年十余岁,他母亲三十余岁,就两口人无有劳力,把家里浮财都卖吃了,去年土地法公布后卖的更多。这个户从土地上看和三十三年以前的剥削看是个地主,但群众知道他的内藏不多,未斗过,这次划成地主时,只换他一座房子,浮财一点未动,他能纺花织布,小孩做小买卖卖小豆,这个小孩在上月阴历二十四左右要过两天饭,到现在并未要过一顿饭,这不能说是在填补中因没收他去要饭的。再者该村地主尹李氏,在上月阴历二十四日田井庙会时要过一天饭,他要饭的原因,一方面是为了趁过会那一天要些好东西吃,另一方面是为了叫大家看看他有法没法,他并不是生活上真真没有办法而要饭的。
临漳读者同志能否就说的这个地主?我们检查该村地主除这两个人以外并无此事。后李兵庄本是八区并不是我七区的村庄。
       (磁县七区路村营工作组刘玉保、王日库、刘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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