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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于同资产阶级法权观念决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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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10-01
第11版()
专栏:

敢于同资产阶级法权观念决裂
于村
前几天,我和一位县委书记下乡去了解群众对成立人民公社的反映。县委书记听了社干部汇报情况后问:“吃饭、医病由公社包,一些劳动力强、子女少的人会不会觉得吃亏呢?好些合作社并为一个公社,有没有人因为自己社的积累多而觉得吃亏呢?”正在学习“矛盾论”的社干部用辩证法的原理来答复县委书记的问题:“一切都是在变化的。现在劳动力强的人,将来是会变老的;现在是单身汉,将来是会儿女成群的;现在由公社养起来的小孩子,不久就会成为有强劳动力的青年。我们的社比甲社的积累多,但乙社的积累却比我们多;同时,将来生产大发展,现在的一点点积累,算得了什么?”
这的确是精采的答复。这个答复,不仅简短有力地解除了某些人对“加入人民公社是否吃亏”的疑虑,同时,它还告诉我们,如今的农民已经不是小农经济时代的农民,也不是合作化初期的农民,而是具有一定的共产主义觉悟的,敢于与资产阶级法权观念决裂的农民。正是如此,他们才以急不及待的心情来迎接人民公社的成立。
这些农民之所以具有这样高的思想觉悟水平,是党的长期教育和在大跃进当中人们彼此启发教育的结果,是技术革命、文化革命的结果,学习了哲学之后,就使他们能够如此明确和深刻地阐明这一个不算简单的问题。
谁说农民学不好哲学呢?其实,比起某些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教条主义者来说,农民学得比他们好,理解得比他们正确和深刻得多。
就拿“按劳取酬”来说罢。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这是一个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分配原则,是必需肯定的,但是,正如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指出的,这里面意味着某些方面的不平等,意味着资产阶级法权观念的残余的保存。对这一原则,农民一方面肯定它,另外,在必要时,在适当的条件下,又不惜在某种程度上否定它(将来还会完全否定它)。在这里,他们考虑的不是个人的得失,而是生产的需要;他们考虑的不仅是眼前的利益,而是长远的利益。因此,他们能够很快就掌握住辩证法这有力的武器。而某些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恰好相反,他们在一年多以前曾公开地提出“按酬付劳”,甚至有些人还对共产主义思想教育表示厌倦。这些人能不能用辩证法来解决怕入了公社吃亏的思想呢?自然是不能的。由于他们保留着资产阶级的观点。因此,他们就只能用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方法来观察问题。“歪嘴和尚念坏经”,这“歪嘴”,就是资产阶级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所以,我认为:那些坐在书斋里的知识分子应该赶快到工人、农民那里去听听他们的启发报告,同时彻底清除资产阶级的立场、观点、方法,把理论和实际密切结合起来。否则,就会走入歧途了。
(原载广州日报,题目是本报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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