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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下民族装饰 穿起普通衣裳 大苗山妇女轻装投入生产战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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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8-10-19
第5版()
专栏:

卸下民族装饰 穿起普通衣裳
大苗山妇女轻装投入生产战斗
本报南宁18日电 脱去绣花衣,不作百折裙,广西僮族自治区大苗山苗族自治县苗、侗、瑶族妇女大力改革不利于生产的服装。
现在,全自治县六万多苗、侗、瑶族妇女中,有近四千名妇女已经穿上了新制便装。妇女们由于从繁琐的针线活中解脱出来,全年出工时间已由过去的一百二十天增加到三百三十天,现在,许多妇女身边都带有三件东西:伐木生产用的柴刀,学文化用的小黑板和参加军事训练用的木枪。干起活来一阵风,行动非常迅速。几天前,全县有十一个人民公社新辟了十一个伐木工地,成千的苗、侗、瑶族妇女担起行李和大米,赤着脚戴着草帽,和男子一样翻山涉水,吃在山上,住在山头,大砍竹木,支援工业建设,再也不为服装的拖累而延误生产了。
苗、侗、瑶族妇女的原有服装,每套(包括头巾、围肚、绣花衣、百折裙和脚笼)用布两丈多,重量一般都在五市斤以上。如果加上项圈、手镯、头花等沉重的银、玉首饰(最重的有三十二斤),行动更加不便。几年来,特别是大跃进以来,各族妇女迫切要求改革这种妨碍生产的传统服装,改穿便装,以进一步参加生产劳动。
大苗山苗、侗、瑶族妇女提出改革服装的要求,得到各地党政部门的重视,曾先后在河村、安泰等地召开了四次现场会议,积极加以倡导。9月底在安泰举行的全自治县范围的现场会议上,东方红和万宝山两个人民公社的五十六名代表,全部穿上了色泽鲜明、样式不同的便装,她们高兴地说,穿便装有七大好处:上山下田生产便当;好洗好换;省工;省布;省钱;不绣花有时间学文化;颜色多花样好。白云人民公社十四名代表一致表示,在开会、学习时,原有服装仍可穿戴;如果再添制新衣,就一律改成便装,不再刺绣。有的代表在会议期间就赶制了合身便装,专备生产时穿用。也曾有少数妇女对改革服装有顾虑,怕男青年不爱,怕老年人讲怪话。经过现场会议的讨论后,她们已经认识到恋爱结婚不以穿衣好坏为条件,而是以生产劳动好坏为标准,只要有利于发展生产,就应该大胆地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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