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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历史意义的纲领性文件 “红旗”半月刊1959年第一期社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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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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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历史意义的纲领性文件
“红旗”半月刊1959年第一期社论
中国共产党八届六中全会根据毛泽东同志的建议所作出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文件。这个决议系统地总结了人民公社发展的经验,从理论上和政策上对于人民公社发展中的各个基本问题,作了详细的规定和深刻的说明。现在我们的任务是,按照这个决议,在全党全民中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加强对于公社的领导,健全公社的制度,促进公社的巩固,把人民公社的工作大大地提高一步。
人民公社——这种大规模的、工农商学兵相结合的、政权组织和经济组织合一的组织形式,是我国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的伟大创造。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大跃进,首先是农业生产的大跃进,使农民群众深深感到,原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组织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它在规模上、活动范围上和集体化程度上,都显现出同生产力的飞跃式的发展不相适应。人们要求从原有的农业合作社前进一步。还在人民公社出现以前,各地群众已经对于农业合作社的组织和制度作过多方面的改进的尝试。许多农业社合并成为大社,并且扩大了经营的范围,开始发展自己的工业,不少地方还实行了农业社、手工业社、供销社、信用社的合一。许多农业社改进了劳动组织,加强了相互间的协作,这种协作有时不但超出了乡界,而且超出了县界。适应农业生产大跃进的需要,很多农业社都办了公共食堂、托儿所、幼儿园,取消了自留地。在分配制度方面,也有一些农业社改变了原有的按劳动日计酬的办法。1958年夏季,开始产生了现在形式和现在名称的人民公社。少数公社取得成功以后,许多农业合作社把它们作为榜样,建立人民公社就逐渐地形成为群众运动。毛泽东同志对于人民群众的这种创举,给予了热烈的支持,并且及时地指出,我们的方向是逐步地有秩序地组成工农商学兵相结合的公社,从而构成为我国社会的基层单位。1958年8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根据毛泽东同志的建议,作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这个决议把人民公社引上迅速发展的轨道。到党的八届六中全会开幕的前夜,我国农村中已经有了二万六千多个人民公社组织,加入公社的农户,达到了一亿二千多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9%以上。
从1958年夏季算起,我国的人民公社运动还只有半年左右的历史。在这个不长的时间内,人民公社已经在发展生产、组织分配、统一安排生活等等方面,表现出了它的显著的优越性。从农业合作社转变成为人民公社,组织规模和经营范围都扩大了,生产方面和社员生活方面的集体化程度都提高了;劳动力和生产资料比以前得到更合理更有效的使用,便于在更大的范围内调度;工农商学兵互相结合,统一领导,使全国农村中实现工业和农业同时并举的方针得到可靠的保证,农村的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从农业合作社转变成为人民公社,不仅实现了生产力方面的革新,而且包含了生产关系方面的重要变革。首先,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残余(自留地等)消失了,集体所有制由于公社的巨大规模,大大扩大和提高了。其次,全民所有制的成分出现了。公社和乡政权的合一,在县范围内的成立联社,国家的基层财贸机构和其他企业下放给公社和县联社管理,县联社有权统一调剂全县公社的积累,调度公社适当部分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些都是人民公社中的全民所有制的成分。最后,许多人民公社在农业生产飞跃发展的基础上实行了工资制和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其中的供给制部分开始带有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原则的萌芽。所有这些都表明,人民公社这个新生事物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有长远发展的前途。正如八届六中全会的决议所指出的,人民公社这种崭新的制度,“为我国人民指出了农村逐步工业化的道路,农业中的集体所有制逐步过渡到全民所有制的道路,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即按劳付酬)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即各取所需)的道路,城乡差别、工农差别、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逐步缩小以至消失的道路,以及国家对内职能逐步缩小以至消失的道路。”
全会决议所指出的这些发展方向,对于我们共产主义者说来,当然是早已确定了的;但是究竟采取什么具体的形式来实现这些发展,却还是一个重大的问题。大家知道,在我国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方面,互助组、常年互助组、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这些形式,以及在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方面,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这些形式,都曾起了多么重要的作用。人民公社这种形式的发现,比社会主义改造中的各种形式当然具有远为重大的历史意义。在我国的条件下,人民公社不但是发展社会主义建设的最好形式(这已经首先在促进农村工业化和在全国开始普遍地实现工农业同时并举方面得到了证明),而且是我国农村由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的最好形式,又是我国由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最好形式。人民公社现在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结构和政权组织的基层单位;而且如中央的决议所说,在我国将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人民公社仍将是社会结构的基层单位,这也是符合于从空想社会主义者到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创始人所提出的理想的。因此,人民公社的发展,不但在目前具有伟大的意义,而且随着历史的前进,它还将愈来愈显出它的伟大的意义。
对于我国的大跃进和公社运动的伟大胜利,全世界的帝国主义者和反动派感到惊慌,因此拼命加以攻击和污蔑。他们竭力把我国的公社描写成为凶恶可怕的怪物,把公社的胜利说成是强迫的结果。他们完全无法解释,为什么我国的五亿多农民对于公社的成立和发展如此欢欣鼓舞,为什么我国的农业和农村工业在公社的领导下获得如此巨大的成就,这种成就是各国资产阶级在对劳动人民采用了一切强迫手段之后所无法达到的。他们也知道,他们不可能破坏我国的公社运动,于是他们只好不断地预告着公社的失败,好像他们如果不能由此多少获得一些安慰的话,他们就连呼吸都要发生困难似的。
同反动派的这种白痴式的幻想相反,我们党的八届六中全会在一致通过的决议中,肯定了公社运动的伟大胜利和伟大前途,并且为它今后的发展和巩固规定了明确的方针。
为了使得全国的人民公社迅速走上健全发展的道路,党的八届六中全会根据毛泽东同志的建议,在关于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中,详细地讨论了公社目前所面对着的最重要的理论问题和政策问题,并且澄清了在公社运动中出现的一些误解。决议着重指出:农村的人民公社目前基本上仍然是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它们要过渡到全民所有制将需要三四年、五六年或者更多一点的时间;至于由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那就需要经过一段更长的时间。
人民公社运动是我国农村社会生活中的一次伟大变革。这个变革是在客观条件成熟和广大农民群众自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实际生活已经证明,这个得到群众热烈支持的变革,大大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的迅速发展和群众觉悟的继续提高。这个事实告诉我们,为了巩固已有的胜利,并且通过人民公社的巩固,继续促进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和群众觉悟的提高,就必须在工作中永远坚持群众路线,永远重视群众的自觉自愿。群众的觉悟首先产生于生产发展的需要。因此,关于人民公社的所有制度、分配制度、生产经营、生活福利等等问题的处理,都必须采取科学的态度,从群众的自觉自愿出发,从生产发展的需要出发。在这些方面,决不允许过于性急,把将来的理想当做当前的任务,勉强做条件还不具备的事情,因为那样就将不利于公社的巩固,不利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党的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的决议指出,我们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不断革命论者,又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革命发展阶段论者。革命的各个阶段是互相联系的,我们不能使革命停顿下来,而应当领导它不断前进,要善于在革命发展的每一阶段为后一阶段准备条件。革命的各个阶段又是互相区别的,不同的阶段具有不同的性质和任务,我们必须把每一阶段的基本性质弄清楚,据以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方针和政策。把不断革命论和革命发展阶段论统一起来,这就是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问题的基本出发点。
不断革命论和革命发展阶段论的统一,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个重要原理。毛泽东同志在领导我国人民革命的事业中,一贯地坚持了这个原理。为了认清这个原理,回顾一下我国人民民主革命胜利以前,我们党内关于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关系的争论是有益的。在过去的不同时期内,一切右倾的错误观点(陈独秀的观点,抗日战争时期的新陈独秀主义者的观点),都是不承认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之间的衔接,否定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不断革命论的原理,在这个基础上提出了他们的投降主义的纲领和政策;而一切“左”倾的错误观点(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三次“左”倾路线的代表者的观点),都是混淆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之间的界线,否定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革命发展阶段论的原理,在这个基础上提出了他们的冒险主义的纲领和政策。毛泽东同志既反对把革命停顿在民主革命阶段,也反对急于跳过民主革命阶段。他一方面坚持在民主革命过程中间必须发展社会主义的因素(主要是无产阶级的领导权),以便在民主革命胜利的基础上实现到社会主义的过渡;另一方面又坚持不把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界限混淆起来,坚持在民主革命的过程中间不采取超出民主革命范围的政策。大家知道,我国的革命正是按照毛泽东同志的路线取得胜利的。
毛泽东同志曾经把革命的前后阶段比喻为互相关联的两篇文章。他说:“两篇文章,上篇与下篇,只有上篇做好,下篇才能做好。坚决地领导民主革命,是争取社会主义胜利的条件。”毛泽东同志在抗日战争时期,在批评一种“左”倾空谈主义的时候,曾经这样来说明革命的前后阶段不能混淆:
“还有另外一些人,他们似乎并无恶意,也迷惑于所谓‘一次革命论’,迷惑于所谓‘举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的纯主观的想头;而不知革命有阶段之分,只能由一个革命到另一个革命,无所谓‘毕其功于一役’。这种观点,混淆革命的步骤,降低对于当前任务的努力,也是很有害的。如果说,两个革命阶段中,第一个为第二个准备条件,而两个阶段必须衔接,不容横插一个资产阶级专政的阶段,这是正确的,这是马克思主义的革命发展论。如果说,民主革命没有自己的一定任务,没有自己的一定时间,而可以把只能在另一个时间去完成的另一任务,例如社会主义的任务,合并在民主主义任务上面去完成,这个叫做‘毕其功于一役’,那就是空想,而为真正的革命者所不取的。”
毛泽东同志的这些话,虽然是二十年前讲的,所说的问题,虽然和我们当前遇到的问题在性质上和内容上都不相同,但是对于我国当前的革命事业的继续发展,仍然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毛泽东同志的领导下,从不断革命论和革命发展阶段论相统一的观点出发,党的八届六中全会在人民公社所有制的问题上,既肯定目前公社已经有了若干全民所有制的成分,并且指出,必须采取适当步骤,促进集体所有制向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过渡;同时又肯定,目前公社的所有制基本上还是集体所有制,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的过渡必须根据生产发展的水平和群众觉悟的水平,不可过于性急。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问题上,全会既肯定在公社的分配制度中已经有了共产主义的萌芽,并且指出,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和人民公社的发展,共产主义的因素将逐渐增加,准备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条件也将逐步成熟;同时又肯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人民的任务仍然是建设社会主义,只有在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现代科学文化高度发展的基础上,我国才能由社会主义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全会的决议明确地划清了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的界限,又指出了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并且根据这些,制定了有关人民公社的各种方针和政策。决议指出,无根据地宣布农村的人民公社
“立即实行全民所有制”、“立即进入共产主义”等等,“不仅是一种轻率的表现,而且将大大降低共产主义在人民心目中的标准,使共产主义伟大的理想受到歪曲和庸俗化,助长小资产阶级的平均主义倾向,不利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
党的八届六中全会决议的公布,受到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热烈欢迎,因为这是全国公社和全国人民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向前迈进的指路明灯。这个决议不但适应于目前,而且适应于今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他是一个指导我国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向前发展的纲领性的文件。决议给全国人民和全国公社指出了无限伟大的远景:通过国家的工业化和公社的工业化,通过农业战线上实现深耕细作、少种多收的大革命,通过全国文化教育事业和公社文化教育事业的高涨,我国将在十五年、二十年或者更多一点的时间内建设成为一个具有高度发展的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现代科学文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在同时,将在物质条件方面和精神条件方面为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奠定基础。决议对于人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劳动、学习、休息的安排,妇女、儿童、老年的照顾,人民的饮食、居住和家庭生活,乡村、市镇以至整个大地的园林化,都表现了密切的关怀。决议特别强调了在公社中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实行管理民主化的意义。所有这些,都使人民群众得到了巨大的鼓舞。
让帝国主义分子对我们党的决议叫嚷什么“退却”之类的梦话吧!我们全党和全国人民从全会决议中获得了极大的力量和信心,并将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和我们伟大的领袖毛泽东同志的领导下,一致努力,为执行这个决议而坚决奋斗。毫无疑问,我们的人民公社的事业将在全会决议所确立的基础上蒸蒸日上,我们的公社将迅速获得巩固,我们的工农业将在1959年继续跃进,我们在1959年的新胜利将继续使全世界的帝国主义者和反动派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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