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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向朝鲜提供援助的决定 中朝两国签订结算议定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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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9-01-01
第5版()
专栏:

根据中国向朝鲜提供援助的决定
中朝两国签订结算议定书
新华社29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中朝两国政府1953年11月23日的谈判公报中关于中国政府向朝鲜政府提供八亿元人民币无偿援助的决定,从1954年到1957年这四年中,已按照协议以物资和现金将全部援款交付朝方。双方对这一项援助款项的执行结果表示满意,并在1958年12月29日在北京签订了关于中国援助朝鲜的结算议定书。代表中国方面在议定书上签字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雷任民,代表朝鲜方面签字的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驻华特命全权大使李永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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