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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两国的友好合作和文化交流 中越签订文化合作协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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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9-01-17
第4版()
专栏:

加强两国的友好合作和文化交流
中越签订文化合作协定
新华社河内16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今天下午在这里签订了文化合作协定和这项协定的1959年执行计划。
中国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副主任丁西林和越南文化部部长黄明鉴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协定规定,进一步加强中越两国之间的友好关系,促进两国之间的文化交流,互相支持两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加强在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和保卫世界和平的斗争中密切合作。
协定规定,双方互派文化、教育、科学、卫生、体育、新闻、广播工作者等进行参观、访问、考察、讲学、表演和参加重要会议等活动。
协定规定,双方交换相应科学研究机构间的研究工作的成果。
协定有效期为五年,如果在期满前六个月没有一方提出废除时,协定将自动延长五年,并可据此顺延。
根据文化合作协定1959年执行计划,今年双方预订的文化交流项目共二十二项。
黄明鉴和丁西林都在签字仪式上讲了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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