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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不动 工资活评 超额奖励 多劳多得 大瑶红旗两公社出勤率大大提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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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9-03-11
第3版()
专栏:

级别不动 工资活评 超额奖励 多劳多得
大瑶红旗两公社出勤率大大提高
据新湖南报消息 湖南浏阳大瑶公社和花垣东风公社在实行工资制和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中,除经常注意对干部和群众进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教育,使之树立正确的劳动态度外,对分配给社员的工资部分,又试行了几种不同的计酬办法,这就是将劳动定额、基本劳动日和基本工资加奖励结合起来,一般是级别不动,工资活评。这些办法虽然还是处于摸索阶段,但从试行的效果来看,都起了一定作用,鼓舞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这两个公社的广大干部和社员对实行工资制和供给制相结合的新的分配制度,是积极拥护的。但是,公社党委从实行这种新的分配制度的实践中,感到工资部分如果只按评定的级别付给,没有定额和考勤,社员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就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对于检查生产,分发奖励工资等,就没有必要的依据。于是在整顿公社工作中,通过总结前一段分配工作的情况,试行了几种不同的计酬办法。
浏阳大瑶公社试行了两种作法:一种是山虎大队按劳动力规定基本劳动日,按工作定额计算劳动工分,按月进行奖罚的办法。这个大队首先根据每个社员工资等级和实际情况按月规定各人的基本劳动日,社员每天参加生产以后,由小队长或记工员在工地评定工分,逐日填写考勤表,在食堂墙壁上公布,月终进行结算,超过定额工分的给予工资奖励,不足定额的照扣工资,工资由公社每月分发给大队。大队每月领取的基本工资总额一般是固定的,以免打乱公社的工资计划;奖励工资部分则由公社按月根据各大队生产好坏情况分发。大队每月将全队的工分总数除工资总数,得出每个工分应得的工资数。第二种是金刚大队的办法,即按每个劳动力的具体情况规定每人每月的基本工作日,社员每天参加生产后,小队根据每人的劳动态度和完成定额情况,用不同符号(如甲、乙、丙、丁等)记录,逐日在食堂公布,月终总评议时,“甲”字多而又超过基本工作日的提高工资,“丁”字多而又无故不完成工作日的扣工资。公社党委曾召开社、队干部会议对这两种办法进行了初步的总结和研究,大多数认为第一种办法(山虎大队的办法)较好,因而从元月份已开始在全社推行。
花垣县东风公社试行了三种办法:第一种是龙洞大队试行的“按级定分,两头评分”的办法。即大队向公社每月领的总工资和劳动力的工资等级都不动,将各级劳力的底分每天每人定为十分,应得的工资数,也分为十分,分别求出各级劳动力每人每天一分的分值,作为奖扣工资的根据。然后以各级劳力的实际生产时间、劳动态度、任务完成情况等来考勤,一、两天或三、五天由社员评议一次,只评两头,即评表现突出好的和突出不好的。对表现好的按情况除应得十分外,另外再奖励二分,或再多一些;对表现不好的则予以扣分;对表现一般的不奖不扣。每月在发工资前结算一次,惩扣工分的工资现金部分,就是奖励工分的工资现金部分。公社认为,这种办法的优点是,和评级的基础结合很紧密,照顾了劳力技术好坏和思想觉悟的高低,同时由于只抓两头,评的人不多,方法简单,所需评议时间不长;缺点是因为惩扣部分即为奖励部分,如果本月惩扣工分少、受奖工分多,则奖励工分值就很少,反之如果本月惩扣工分多、受奖工分少,奖励工分值就很高,这样,就会出现月与月之间的不平衡和不合理现象。第二种是凉水井大队的办法,即在第一种办法计算分值的基础上,不论劳动表现好坏,每次评议都具体到每一个人,并制订出每种劳动的定额。安排到个人的,按定额完成情况计分;安排到作业组的,则由组内按全组定额自己评分,月终奖励或扣发工资。公社认为,这种办法的好处是比第一种办法更细一些,但是由于按定额评记工分到人,手续麻烦。第三种是望城大队的“评工记分,按月发工资”的办法,即大队按月向公社领取全队工资后,将各种农活制订出不同的定额,根据情况长期或短期安排到人或作业组;然后按月根据全队社员所做的工分总数除全队工资总数,得出工分值,照各人得分多少分发给社员;对长年固定的农活,表现得好的则另由奖励工资部分中适当奖给。这种办法,公社认为也能在出勤率和工效上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这种办法和原高级社所采用的评工记分办法基本相同,同时脱离了评级的基础,在一些地方就会不够合理;而且夜夜评工、天天计分、事事搞小定额,给管理上也带来不少麻烦。现在这三种办法都仍在继续试行,以权衡利弊,并互相取长补短,创造经验。
两个公社试行的这些办法虽然还各有利弊,但对进一步调动群众生产积极性上都有显著的作用。
据陕西日报消息 陕西省西乡县红旗人民公社在整社过程中,接受社员意见,实行了“死级别、活工资”的办法,并且还实行了责任到田、人人负责,这样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作活质量。由于这种办法的实行,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劳动力不足的问题。
红旗公社自去年10月实行工资制加伙食供给制以后,社员生产积极性很高。但由于劳动管理工作缺乏经验,社员生产潜力还很大。
公社党委研究了这一情况,结合整社,发动社员鸣放辩论,挖掘劳动潜力。通过十多天的学习和辩论,公社党委接受社员的意见,决定实行“死级别、活工资”的办法。所谓“死级别、活工资”就是:社员的工资级别(七个级别)一般不动,根据级别高低,活路轻重难易,分配给社员去作;按早晨、中午、下午分别规定工分;不分级别高低,作一天工为十分,也就是一个出勤日;如果作两个半天就给记一个出勤日。男劳力规定每月出勤二十八天,女劳力规定每月出勤二十五天。满勤的按级别发给工资,缺勤的按缺勤日扣发工资,超勤的按超勤日加发工资,因工负伤照记出勤日。公社在推行这个办法的同时,还建立了“十天一小评、一月一大评”的评比制度。为了节省评比时间,进行“小评比”时,只评两头。三次评为上游,给予升级。评比条件是:劳动态度作活质量、出勤天数。公社实行“死级别、活工资”和按期评比之后,社员出勤人数由75%增加到了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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