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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穿“包产到户”的真面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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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9-11-02
第4版()
专栏:

揭穿“包产到户”的真面目
本报评论员
人民公社以强大的集体力量,推动着一浪高一浪的生产高潮,也推动着我国整个社会奔腾前进。这是1959年我国农村的主流。历史的前进,总是要经过斗争的。时代的渣滓,总是不肯前进,总是想要阻挡前进的道路。
1958年,1959年,两年间,我国的历史已经进展了多么远!原来的七十多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已经转化为二万四千多个强大不知多少倍的“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可是,前一个时期,曾经出现了资本主义的幽灵,要把人们拖回“一小二私”的互助组或者单干户的老路上去。当然,“互助组”早已过时了,“单干”这个名称更早已变得很不雅观了,不好公然拿出来了。为了迷惑人,他们就借着整顿公社和实行包工包产的机会,大耍鱼目混珠的把戏,给陈旧了腐败了的货色换上一些看来似乎比较时兴的外衣,叫做:“土地下放”,“包产到户”,“全部或大部农活包工到户”,“定田到户”,“地段责任制”等等。这虽然只是一股小小的逆流,但就其性质来说,却决不可忽视。这种现象说明,当前在农村中,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仍在进行。
“包产到户”会得到什么结果呢?请先看看这个鲜明的对比:湖北宣恩县万寨公社机场管理区有两个相隔不远的生产小队,一个坚持集体生产,生产任务完成得很好;另一个“土地下放”、“包产到户”,生产搞得一团糟。好的队是五小队,自然条件不好,可是,队的领导干部坚决依靠贫农,社员的集体主义思想不断增长,全队团结一致,干劲很大,样样生产活动走在前面。在抗旱斗争中,除固定少部分劳动力专门从事集体的副业生产以外,其余劳动力都集中力量抗旱,加强田间管理,结果在严重干旱的情况下,水稻和玉米的收成仍然很好;副业方面,七个月的收入,每户就可分得二十多元。糟糕的队是十一小队,地势较低,土壤、水源等条件都比五小队好;可是,队的领导干部只听信部分富裕中农的话,队里组织涣散,干劲不足,他们除了按照规定分给社员饲料地以外,还拨出很多土地“下放”给社员个人经营。贫农社员几次提意见,队长不听。在抗旱期间,稻田几天之内就干裂了口,连田边的泉水也没有利用,收成很低。在副业方面,一分钱收入也没有。
“包产到户”是极端落后、倒退、反动的做法,凡是这样做了的地区,不止在生产上造成了损失,在经济上、政治上、思想上都引起了严重的后果。河南新乡地区沁阳县西尚公社范村大队有个李春荣,在当地实行“包工定产到户”以后,自己去搞商业投机活动,另雇短工种地。洛阳地区临汝县富裕中农姚长坤等,在当地实行“包工包产到户”以后,就用砖刻上名字埋在地界上,并且说这就是“土地还老家”。富农和部分富裕中农的反社会主义的活动,一时又猖狂起来。
“包产到户”之类的右倾机会主义的主张和活动,在它们刚一出头露面的时候,就碰到广大贫苦农民和大部分基层干部的反对。可是,右倾机会主义者仍然顽固不化,他们用种种伪装、想种种“理由”,为资产阶级和部分富裕中农反社会主义的私货寻找销路。主张“包产到户”的人的最大的理由,就是说这样做可以“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看看上面的这些例子吧,这样做,究竟是提高了什么样的“积极性”,提高了什么人的“积极性”?他们还热中于把这种做法“长期固定下来”,说是为了“要人和土地发生感情”。看看吧,这究竟是要培养一种什么样的感情?这只会使一些人对资本主义充满感情!只会破坏人们对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崇高感情!有人主张“划分地段,把全部或大部农活包工到户”,说这样可以“加强社员对生产的责任心”,是把“责任制一竿子插到底”。当人们纷纷指出这是回头走单干道路的时候,他们又说:“这不影响所有制,只是生产管理的方法问题”,“只是集体生产中一种分工合作的形式”,“地段责任制不仅不是走单干的回头路,而且更利于发展生产,巩固与提高人民公社”。实际上,既然是把全部或大部农活包工到户,全部或大部工分也固定到户,也就仍然是把生产单位缩小为单家独户。试问,这有什么“集体生产中的分工合作”可言呢?这同个体所有制究竟有多大区别呢?居然把这也叫做“有利于巩固与提高人民公社”,这实际上是对人民公社最恶毒的破坏和污蔑。主张这样做的人大肆宣扬它的“优越性”,据说这样做的“好处”是“一家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对重活轻活、粗活巧活都能做;一家人生活时间一致,行动一致;可以提高每个社员的责任心,提高劳动效率”。一家人男女老少不那末“齐备”的,该怎么办呢?据说,“可以自愿结合,划分地段,互相换工。”原来是“互助组”又来了。可是,劳动力怎样在大范围内统一调度呢?怎样保证用集体的力量改造自然、改革技术呢?一家人的行动一致了,而一队人的行动又怎样保证一致呢?对小块地的“责任心”可能是加强了,而对全社集体事业的责任心又会如何呢?显然,这都是一些一戳就穿的反动谬论。
在人民公社里,要不要包工包产呢?要不要实行责任制呢?要的。在以生产队的所有权为基础的情况下,生产队一方面要服从全社的统一领导、统一管理,一方面可以把生产小队作为包工包产单位。这是符合分级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的。“包工包产到户”,同小队的包工包产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回事。田间管理中有一小部分零星分散的、不需要组织集体劳动的农活包给社员个人来做,这是允许的;可是,这部分农活只占整个生产用工的一小部分,决不可能是大部,更不可能是全部;只可能是短期的临时的,而不可能是长期的固定的。“全部或大部农活包工到户”,同小部分零活的责任制也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回事。集体经营是集体所有制的人民公社的基本的经营方式,家庭副业和饲料地的经营只能放在极其次要的、补助的地位;集体劳动永远是人民公社的基本的劳动方式,随着生产工具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适于包给社员个人单独做的农活必将越来越少。这样的原则决不能有丝毫动摇,决不能有一点违背。人民公社的劳动管理、包工包产,并不简单地是方法问题、技术问题,而是涉及生产关系的重大政治问题,是两条道路斗争的一个重要战场。右倾机会主义者总是想在这些地方钻空子,必须谨防。界线必须划清,阵地必须固守。
当党和群众起来反对和制止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这种“包产到户”的右倾活动的时候,他们还要“留个点,比比看”。单干,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了,以后又和合作化“比”了好多年,都证明了只会把农民拖向贫苦的深渊,还要“试”什么?还要“比”什么?这种毒草必须连根拔掉,通统烧毁,一个“点”也不许留!人们知道,不要说“包产到户”之类的做法的实质了,就连“包产到户”之类的鬼名称,也不是多么新鲜的东西。在1957年,在一些地方,这个阴魂就出现过,有的叫做“三包到户”,有的叫做“按劳分田,包产到户”。凡是出现了这些做法的地方,就立即同统一经营发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计划生产归于乌有,统一分配也成了空谈,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在实质上发生了向个体所有制倒退的变化,部分富裕中农乘机隐瞒产量,对抗粮食统购统销,黑市活动大量增加。很明显,这是资本主义的阴魂。部分富裕中农对它鼓掌欢迎;贫农、下中农则气愤填膺坚决反对。在党的领导下,在两条道路的大辩论中,很快就把这个阴魂赶跑了。
资本主义的阴魂未散,或者散而复聚。前一个时期,当天空又有几片乌云飘动的时候,它就又来了。当然,它在强大的人民公社面前,是微不足道的,可是无论它是多么微小,总是对社会主义有害的;只要它一出现,就一定要同它斗争,制服它。要制服它,不难,最好的办法就是把集体力量发扬得强大而又强大,把集体生产搞得轰轰烈烈、结结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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