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阅读
  • 0回复

壶关长子等县 是否多收了工人支差米?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2-01
第1版()
专栏:批评与建议

壶关长子等县
是否多收了工人支差米?编辑同志:
太行行署去年十二月有命令,决定工厂工人劳力负担办法。大意是工人的支差负担米,由各工厂所在地的政府征收。我们并已接到太行三专署及长治市命令,从去年十一月份起,本市工厂工人的支差米交给长治市政府,各村不得征派。这个命令我们执行了,而工人原籍各村并未照此执行,仍然派收,且有多派的现象产生。如壶关县清流村、韩村、广壁村,及长子县陈家庄、西南呈等。还有其他县也如此。这样一来,使得工人出双重负担,工作不安心。这种事情,我们亦曾去公函交涉,但往还多次,也有不发生效力的。因此,我请求你们帮助解决。是不是各县政府未传达太行三专署命令?或许是各区、村未执行这个命令?象这样对命令不执行,不负责的工作作风,有关各县、区、村干部应严格检查注意才是。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