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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轮流值日为固定值日制 石市司法工作创新经验 清理积案减少成案提高工作效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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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6-19
第1版()
专栏:

  改轮流值日为固定值日制
 石市司法工作创新经验
清理积案减少成案提高工作效率
【石家庄电】石家庄人民法院红五月竞赛中,高度发扬了为人民服务精神,司法工作上创造了新经验。改进轮流值日制为固定值日制,迅速清理积案,减少成案,工作效率提高了一步。石市解放之初,法院干部多数来自农村,对城市司法工作缺乏经验,打“官司”的来了,不分轻重缓急,一律收下,成为成案。致使当日或数日可解决的问题,亦不能迅速得到解决。重要案件也无暇更仔细地进行调查研究。乃于去年二月建立值日制,审判员轮流值日,根据案情轻重缓急,较简单的纠纷随时处理,当日不完交第二日值班人处理,重要的或复杂案件才定为成案,由不值班的审判员处理。这种科学的分工,使工作效率大为提高,曾受到华北人民政府的表扬。但轮流值日制仍然存在不少缺点,如每天换人,交待手续麻烦,审讯时重复,一个案件经过几个人,解决的慢,拖下去就变成积案。同时审判员自己计划难于掌握,工作形成被动;也不能更好地进行研究积累工作经验,特别是拖延时日,影响群众生产。经过多次研究,遂于“五一”竞赛开始,实行固定值日制,在分工的基础上,确定专人负责,组成值日组。打“官司”的来了随即处理,一日不完,次日继续进行;需要调查的,很快的进行调查;不能很快解决的比较重要的或复杂的问题,经过值日组初审就传送审讯组。因而成案大大减少。而审讯组同志也就有了充裕时间进行调查研究,分别轻重缓急处理成案,清理积案。这样一方面克服了轮流值日制的缺点;又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开始转变了审讯组积案尚未处理完结,而新案又变成积案的被动局面,使工作又进了一步。这一点又以从三月和五月处理案件的情况中得到证明,三月份(实行轮流值日制时)接案共二百五十件,由值日处理的一百八十七件,成案六十三件;五月份(实行固定值日制时)接案二百二十二件,由值日处理的二百十六件,成案仅六件。因此,群众纠纷很快得到正确解决,既不影响生产,又解除了群众精神负担。群众都说:法院真是替他们办事的“人民法院”。
                      
(编者按:石市人民法院在司法工作上的这一新创造,在工作过程中曾受到华北人民政府的表扬;华北人民法院负责同志认为这个经验值得各地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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