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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集体合同民主讨论 五家药店劳资纠纷 市劳动局调解解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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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9-02
第4版()
专栏:

  根据集体合同民主讨论
 五家药店劳资纠纷 市劳动局调解解决
【本市讯】北平市国药业劳资集体合同签订以来,获得全市国药业劳资双方的普遍拥护,一般地都能遵照执行。到现在为止,发生纠纷的只有居仁堂、同春堂、北庆仁堂、大生堂、宏仁堂等五家药铺。本市人民政府劳动局与市总工会特于日前召集发生纠纷的五家劳资双方以及国药业职工会和同业公会开会座谈,由劳动局马光斗副局长主席,根据集体合同的规定,用民主讨论的方式进行调解。会上首先由劳资双方说明争执或纠纷的原因,并说出自己对纠纷解决的意见,然后请市总工会、国药业工会和同业公会提出意见,再由马副局长综合各方意见,提出具体的调解办法,请大家讨论决定。除宏仁堂的劳资纠纷已于会前根据集体合同取得协议外,其余四家劳资双方的意见,也很快地趋于一致,结果在七个小时内把四件纠纷基本上都圆满解决。这是订立合同后调解劳资纠纷的第一次试验。由这次经验,说明了集体合同和民主讨论的方式,在解决纠纷上的重要作用。例如宏仁堂的劳方原坚持要按流水提成百分之二十八,经过劳资双方各自按照集体合同讨论后,职工自动减为百分之二十七,而资方也自动增给劳方福利金一成。
                       (市府新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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