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9阅读
  • 0回复

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 关于创造新纪录运动中定员问题的决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11-01
第2版()
专栏:

  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
 关于创造新纪录运动中定员问题的决定
在创造新纪录运动中,由于劳动效率的提高,和实施人员定额管理的结果,必然会发现许多厂矿有浪费劳动力的现象。但这只是由于劳动力组织不合理所造成的一厂一矿一个时期的现象,而就总的工业情况来说,我们今天还不是“劳动力过剩”,而是相反,我们目前正需要大量的各种职工,补充到各个工业部门,以应工业恢复与发展的需要。
现各地已经发现的两种不正确的思想与处理方法必须纠正。一种是:某些工友害怕在创造了新纪录,劳动效率提高后,少数工友要被裁汰和失业,而有些厂矿在领导上不仅没有进行正确的解释,打破工友的顾虑,而且影响自己也不敢坚决实行定员,束手束脚,不能更好地改变不合理的劳动组织与劳动力使用,也不可能很好的领导开展新纪录运动。按照这种思想,就不能贯彻经济核算,办好工业。另一种作法则是:轻率解雇,遣散职工,只顾一厂一时,未注意到整个国家的需要,甚至未充分估计到本厂一年半载之后的发展,以致使创造生产新纪录运动,整编定员工作,与工人对立起来,影响很坏,造成脱离群众的恶果。这两种现象都是错误的,不适当地处理这一问题,新纪录运动便不能很好展开。为此特决定:
一、各厂矿必须坚决发动群众,开展创造新纪录运动,在这一运动的基础上,实行定额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消极对待这一运动。同时,对新纪录运动定额工作编余人员之处理,不准随意遣散解雇。
二、定额编余人员,应首先就各厂矿、公司、局之范围内尽可能适当调换调整其工作,并使其得到适合于他的工作。新的工作的工资,尽量做到不低于原有工资,各局不能解决者可呈报工业部,在工业部范围内调剂之。
三、各单位同时应就不同工作性质,分别集中、组织各种训练班学校,提高职工之技术、文化、政治水平,作为国家劳动后备。确定必须转业转厂者,必须进行充分的教育解释后,由各单位负责介绍,适当转业。
四、有破坏行为,不能称职,违反劳动纪律,理应革职者,不在此决定范围之内。  十月二十四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