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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市城区人民买典土地房屋 补税换契延长半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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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11-02
第2版()
专栏:

  京市城区人民买典土地房屋
 补税换契延长半月
【北京讯】自九月间市府颁布“北京市契税暂行办法草案及施行细则”后,凡本市城区人民,买典土地房屋,在北京解放后,本年八月三十一日以前成立契约者,或在日寇统治时期,所税契纸,未经国民党伪财政局更换新契者,统限自九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补税换契,现已期满,但仍有少数延未办理者,市府为彻底完成此项工作,特展期十五天,自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十五日,继续办理,市民中持有前项契约者,务必如限报税,如因特殊情形,未能依限办理,应向财政局提出正当理由,详细申报,否则,逾期后,即按其情节,分别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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