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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必须管修并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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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6-21
第2版()
专栏:来信

城市房屋必须管修并重
5月9日《人民日报》上陈建同志的文章《重视城市住房维修工作》,对这个问题作了很好的分析,我十分同意。但我觉得,目前在注意做好房屋维修工作的同时,还必须特别强调管、修并重,合理使用和爱护现有房屋。否则就会加重房屋维修工作,造成浪费。
例如住户不经心,开窗户不随手把挂钩挂上,大风一来,玻璃打碎,窗户受损。墙壁上小孩乱写乱划,也不管束。火炉灭了,有些人就在楼板上劈柴烧火等。
因此,对房屋进行维修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如果不在平时加强管理爱护,那就会修不胜修。而要加强房屋的管理,又必须建立明确的制度,凡是到了维修期限,或因自然影响(如巨风、暴雨、地震等)损坏了房屋,由有关部门负责维修。如果是用房单位或个人损坏的,则应由责任者负担维修的费用,情节恶劣者应建议其主管部门适当处理。这样管修并重,才能保证现有房屋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
建筑工程部 汪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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