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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参议院选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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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7-01
第3版()
专栏:资料

日本的参议院选举
经过一场异常激烈的竞选斗争后,日本的参议院选举按期在7月1日举行。这次选举是日本参议院的第六届选举。
直到1945年前后为止,日本的国会叫做“帝国议会”,分众议院和贵族院两院。那时,由宫廷贵族势力和特权官僚把持的贵族院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专制官僚机构,它比经“国民选举”产生的众议院,拥有绝大的权力和特权。日本帝国主义战败后,根据战后制定的新宪法,贵族院被废除,于1947年成立了参议院。由参众两院组成的国会,名义上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参议院的议员也经由选民选举产生。参议院的议员名额共计有二百五十人,其中全国区一百人,地方区一百五十人。参议院议员任期六年,每三年改选一半。
这次参议院选举除改选一百二十五名议员外,还补选两名缺额,共计一百二十七名。选举前在参议院拥有议席的政党团体中,执政的自由民主党的一百三十七名议员要改选六十四名;社会党的六十五名要改选三十六名;民主社会党的十六名要改选九名;共产党的三名要改选二名;其它党派组织和无党派人士总计二十三名要改选十名。此外,在选举前的参议院议员缺额共计六名,其中除四名属于半数改选范围外,还要补选两名。
根据战后日本宪法,参议院的权限和众议院不同。在议决法案时如两院意见有分歧,经众议院重新审议以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后,就以众议院决议作为国会的决议。国家的预算案,众议院有先决权。参议院没有众议院那种提名首相的权力以及内阁不信任案的议决权。参议院和众议院不同,不能解散。但是,在修改宪法问题上,参议院和众议院有同等的权限。
如前所述,在选举前的参议院里占据最多议席的是执政的自由民主党。它的议席虽超过半数,却还不到三分之二。日本国会的一般决议如有半数以上议员赞同就可以通过,但修改宪法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议员赞同才能通过。因此,一直阴谋修改宪法的自由民主党,为了攫取三分之二的多数议席,在这次竞选中利用金钱权势极力阻挠和限制进步候选人的竞选活动,并大量贿买选票,丑闻百出。
日本共产党、社会党等民主力量,不顾反动统治集团的种种限制,为争取削弱反动势力在参议院中的地盘和扩大民主力量的影响而展开激烈的斗争。日本共产党在这次选举中提出了四大竞选政策(实现日本的完全独立与和平、实现中立、反对修改宪法和军国主义化、反对池田政府的经济政策,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日本共产党在竞选中,彻底地揭穿了自由民主党的反动统治和阴谋,并号召人民为争取独立民主、和平中立,为争取日共和民主力量在选举中获胜而斗争。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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