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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缅友好协会举行酒会 庆祝中缅友好条约签订三周年 同日致电缅中友好协会表示热烈祝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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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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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缅友好协会举行酒会
庆祝中缅友好条约签订三周年
同日致电缅中友好协会表示热烈祝贺
新华社二十七日讯 中国缅甸友好协会今天下午举行酒会,庆祝中缅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以及中缅关于两国边界问题的协定签订三周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郭沫若出席了酒会,并且在会上祝酒,他说,中缅两国友好关系是和平共处最好的典范,他祝贺中缅两国人民的“胞波”友谊万古长青。
缅甸驻中国大使叫温和夫人以及使馆外交官员应邀参加了酒会。
中缅友协会长张友渔在讲话中说,中缅两国人民的“胞波”友谊随着“中缅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和“中缅关于两国边界问题的协定”的签订,获得了新的发展。我们两国在经济和文化方面的合作以及友好往来日益密切。他说,中缅两国在国际事务中,一向忠实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万隆精神,坚持亚非团结和反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他表示深信中缅两国将为这一共同事业继续进行不懈的努力。
叫温大使说,中缅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是我们两国人民友好共处、两国政府共同遵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结果,是两个可以载入亚洲和世界历史史册的文件。
叫温大使说,这个条约的签订促进了两国友好关系的发展,两国的经济和文化进行了很好的合作。他表示,缅甸政府今后将继续执行和平睦邻政策,继续同中国发展亲密友好关系,中缅友好大厦必将更加巩固。
酒会上,首都有关方面人士张致祥、丁西林、徐光霄、翦伯赞、周叔迦、程之平等以及访问过缅甸的人士同缅甸朋友一起畅叙友谊。
新华社二十七日讯 中国缅甸友好协会今天致电缅甸中国友好协会,热烈祝贺中缅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中缅关于两国边界问题的协定签订三周年。
电报说,三年来,随着中缅两国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及边界问题协定的签订,我们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获得了令人鼓舞的发展。我们深信,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万隆精神基础上的中缅两国人民的“胞波”友谊,必将与日俱增,万古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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