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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姻婚自由父母不应干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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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1-04
第4版()
专栏:询问与答复

  儿女姻婚自由父母不应干涉
编辑同志:
我是一个十七岁的女工,下决心要嫁给咱们的军队干部,我找了个对象很是满意,他是东北人,今年二十八岁,他很能帮助我,教了我很多革命道理。
可是我父亲思想很顽固,他不要我嫁给军队和外路人,我没有哥哥弟弟他想留住我养他的老,你们说这怎么办?你们是为人民服务的,告诉我吧!我这样做,合法吗?请你们给我想个法子。我们村里,象这样的事,是很多的。
                          王翠红
答:你现在已找到一个自己很满意的对象愿意嫁给他,按我们今天新的婚姻制度:“主张男女婚姻自由”的原则讲,你们的结合是正确的。结婚是由男女双方自愿,不一定要父母同意(但可以商量);如果一定要父母同意,那便不是自愿,而是受束缚的。
旧社会的婚姻制度,因为婚姻不自由,父母包办、童养、买卖等,以致双方感情不合,而造成自杀、离婚、家庭不合、生活不安的悲惨现象很多。新的婚姻制度,是主张男女婚姻自由的,但也不同意某些人,轻率潦草的处理自已婚姻的问题,至于那些不正确的男女关系,当然更应反对。新的婚姻制度的正确执行,不仅对男女双方会有美满的幸福的生活,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也有很大帮助。你父亲不同意你的意见,要耐心地多加解释。
你村这样的问题很多,这是由于旧社会给群众遗留下的封建思想很深,加上我们对新的婚姻制度宣传教育不够所致,今后政府注意宣传教育,并具体帮助解决,这种现象就会逐渐消除。
          (华北妇女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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