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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1-04
第4版()
专栏:

  提问题的读者请注意
编辑部同志:
我有一个小意见写在后面,请考虑。
编辑部应该拟一“询问答复简约”,内容为:
一、所提问题,必须详细叙述事实,不要凭空假造。
二、须写真实姓名与详细地址,以便去信联系或调查。
三、类似问题,可参看历次答案,不要再问,以免重复。
四、来信不贴邮票,信封须写明“问题”二字。
             华北人民政府司法部王乃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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