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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猿属于猿还是人的讨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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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3-06-01
第5版()
专栏:学术动态

巨猿属于猿还是人的讨论
《科学通报》今年五月号发表了安志敏的《巨猿究竟属于猿的系统还是人的系统》一文,文中对吴汝康的《巨猿下颌骨和牙齿化石》(《中国古生物志》,总号第一四六册,新丁种十一号,科学出版社一九六二年九月出版)一书中若干论点提出不同意见。
关于巨猿在灵长类系统中的地位问题。作者根据自己的分析,认为巨猿接近人类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也不同意把它列为“前人亚科”的主张。作者认为,把它列入猿科而另辟一“巨猿亚科”的意见,是比较妥当的。
关于巨猿的体态问题。作者提出了两个问题:一、巨猿能否直立行走;二、巨猿的身高。关于前一问题,作者认为“巨猿可能已经能够作一定程度的两足行走”这个论断的证据是不充分的,因为直立与否,决不能单纯根据牙齿的形态大小和面部突颌的减小程度,而应该结合头骨、骨盆和四肢骨的结构性质来判断,但巨猿缺乏这方面的材料。同时,从巨猿化石的性质上分析,巨猿上颌的牙列形状也与一般猿类没有多大差异。因此,巨猿头骨的形态接近于南方古猿而不同于一般猿类的说法是值得怀疑的,更不能设想巨猿已达到南方古猿那样直立的程度。关于后一问题,作者认为只根据三个下颌骨和一千多枚牙齿来估计巨猿的身高,未免超出现有材料之外。同时,用人类下颌联合处高与全面高的比例去推算巨猿的全面高,似也过于简单化。
作者不同意“生物人”和“社会人”的说法。作者认为人类的形成和社会的发生是同时的,决不可以划分为“生物人”和“社会人”。同时,作者认为也不能把“劳动创造人类”的理论,作为“前人”或“生物人”的理论根据。
关于“天然工具”的问题。作者认为,从来没有人把猿类所使用的木棒和石块称为“工具”,因为猿类既不能对它们加工制造,也不能经常使用它们。如果按着“前人”的定义,现代的类人猿至少也具有某些“前人”的因素了。因此,所谓“生物人”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作者说,我们应该根据恩格斯的科学定义,以能够制造工具为人和猿的分界标准。不论是南方古猿还是巨猿,只要能够制造工具,它们就属于人的范畴;否则它们就属于猿的系统,而不能称其为“前人”或“生物人”。并且,巨猿能否使用“天然工具”,也还没有直接的证据。不能因为巨猿的犬齿不发达或有较大的身材,就证明它们已经能使用“天然工具”。
(周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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