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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城市的主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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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5-07-31
第1版()
专栏:短评

做城市的主人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许多城市都因为生产发展而扩大了。同时,由于党和国家对人民生活的关怀,各个城市的公共设施越来越多。有的还要逐步兴建,已经建设好了的,又要维护管理。为了进行这些工作,国家设置了专门的市政建设和管理机构。但是,这些机构的人数和力量有限,仅仅依靠这些专业人员,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
怎么办呢?济南市城区群众和机关、部队、学校的同志们在学习大寨自力更生、勤俭创业的精神以后,提出“用自己的双手建设和管理好自己的城市”的口号,而且在这方面创造了很好的经验。在市区统一领导下,城区群众和机关、部队、学校的同志们,积极参加城市建设和管理公共设施,实行专业人员同群众相结合的办法。结果,在一年当中,群众整修的街巷道路,相当于专业队伍修路总面积的四倍多;整修的下水道、涵洞、住房等,比完全由专业队伍整修,节省了一百七十多万元投资。进度快,花钱少,解决了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真正做到了多快好省。
济南市的收获,不只是经济上的收获,更重要的是政治上的收获。在私有制社会里,个人顾个人,“官不修衙,客不修店”,成为理所当然。城市里的房屋大部分属于房产主所有,房主、房客之间的关系只是买卖关系。房主眼里只有租金,房屋失修失养,甚至漏雨倒塌威胁到房客生命安全,也往往置之不理。房客经常忧虑的是如何缴上房租,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根本谈不上什么维护修理。至于街巷和其他公共设施,在人们的观念里,更是和自己“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了。现在,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我们的城市是社会主义的人民的城市。城市的大部分房屋和一切公共设施,都是全民所有的国家财产。所有制变了,人们的思想观念也要随着变化。在济南的城市建设工作中,我们就看到了人们这种崭新的精神面貌。人们真正成了城市的主人,努力作到大家建设,大家管理,大家享用。从济南市的做法当中,我们看到了社会主义的新风气,看到了群众怎样在自力更生的斗争中,改造着客观世界,也改造着主观世界。
在一切工作中,我们都要记住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翁这个观念,都要努力启发人们主人翁的自觉,充分发挥主人翁的作用。济南市城区群众和干部这种自力更生参加城市建设的精神是值得学习的。各城市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在群众自觉自愿的条件下,有组织有计划地把群众的义务劳动或者半义务劳动组织到城市建设中来,让城市人民充分发挥城市主人翁的积极性,让我们人民的城市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下,建设得更好,管理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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