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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行政区划变动情况(一九六五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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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5-08-03
第2版()
专栏:

全国行政区划变动情况
(一九六五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新华社二日讯 一九六五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全国行政区划变动情况如下:
黑龙江省:
一、松花江专员公署由哈尔滨市迁驻绥化县绥化镇,并改名为绥化专员公署。
二、设立松花江专员公署,驻哈尔滨市。将哈尔滨市所属的宾县、阿城、呼兰、通河、五常、木兰、双城、巴彦八个县划归松花江专员公署领导。
安徽省:
一、设立巢湖专员公署,驻巢县。
二、设立池州专员公署,驻贵池县。
河南省:
一、设立驻马店专员公署,驻确山县驻马店镇。
二、设立周口专员公署,驻商水县周口镇。
湖南省:
设立株洲县。以株洲市的部分行政区域为株洲县的行政区域。株洲县由株洲市领导。
广东省:
设立梅县专员公署,驻梅县。
广东省
广西僮族自治区:
将广东省所属的合浦县、灵山县,钦州僮族自治县,东兴各族自治县和北海市划归广西僮族自治区领导。
广西僮族自治区:
一、设立河池专员公署,驻河池县。
二、设立钦州专员公署,驻钦州僮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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