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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绥宁武没收汉奸田产 分给贫苦农民耕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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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6-08-03
第2版()
专栏:

  晋绥宁武没收汉奸田产
分给贫苦农民耕种
【新华社兴县卅一日电】宁武解放后,民主政府即接受群众要求,已将罪大恶极之卖国贼南桂馨、赵庭英、杨达一,土地一万余亩、房院二千五百余间全部没收,并无代价的分配给贫苦农民耕种与居住。按南桂馨为日本在山西之经济经理人,赵为伪山西警察所长,杨为前伪宁武县长,均属山西著名汉奸。此次分配贫困之抗属、干属死难烈士家属,抗战有功及受害最大之群众,以及雇佃贫农享有分配优先权,这将使宁武廿户贫苦农民从贫困中翻身。宁武之麋查咀、周家堡、姜庄子、石级等七个村庄一百七十户余居民中,已有七十八户贫苦佃户得到土地。分配逆产时,各村群众都进行了民主讨论,并决定具体分配办法。麋查咀佃户赵毛铨分得逆产地十五垧,房屋五间,县政府立即发给地证和文约,喜得它合不拢嘴。山银四分得了五垧好地以后,逢人便说:“这一下有了带肉的骨头,只要加油生产,明年就一定能翻身过来!”石级等村抗属,周福寿等二十六户,得地一百余垧,均积极组织变工、锄草、翻地,生产情绪大为提高,都说:“有功的得奖,恶害的得罚,这才把世界变过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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