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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关于社会发展问题的若干非历史观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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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7-27
第2版()
专栏:

  评关于社会发展问题的若干非历史观点
艾思奇
“北平解放报”本月十三日的“学习讨论”栏里,登载了一篇蓝莎的“劳动创造了人”的文章,据编者的按语,说这个问题的讨论,就以那篇文章做结束,似乎是把那篇文章当做结论来发表的。如果这样,那我认为很不妥当。蓝莎的文章,引用了恩格斯的文字,说明劳动如何创造人的过程,那一部分倒没有什么问题,但他自己所引伸出来的一些论点,却违反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
蓝莎引了恩格斯的大段文章之后,这样说:“由此可见,人是实实在在由猿人转变而来的,‘天’、‘神’、‘日月精华’创造人的说法,只是剥削阶级故意捏造出来的谎语谎言。这些谎言的目的是在愚弄劳动人民,使劳动人民相信,剥削者生来就应当剥削人的……”学习劳动创造了人的真理,可以打破宗教迷信中关于人类起源的荒谬神话,这是没有问题的,宗教迷信受到剥削阶级的支持利用,这也是没有问题的,但并不能就得出结论,说宗教迷信和各种神话,仅仅是剥削阶级捏造出来欺骗被剥削阶级的东西,宗教神话的最早的起源,是在原始共产主义社会里,那时的人类社会还没有阶级出现。如果认为先有了剥削阶级,然后又才由这个阶级捏造出宗教神话,那就无从解释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的原始宗教——例如万物有灵论。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的宗教是怎样发生的呢?它是反映了原始社会人类生产发展的状况。恩格斯在“家族、私有财产及国家的起源”一书里说:“在全盛时代的氏族制度,如我们在美洲所见的,是以极未发达的生产状态,从而在广大地域上仅有稀薄的人口散布着为前提,人类差不多是由与他们无缘的为他们所不了解的自然所支配,他的简单的宗教观念,就是显然反映这个的。”所以,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了解,宗教神话的出现,象一切其他社会思想意识形态一样,是反映着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社会生产发展的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在这样的阶段上,人类只能以那种对于世界的解释、恐惧和想望来反映自己的某些生活内容,象劳动创造人这种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真理,只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更高发展的情形之下才能为人类所认识。所以,把宗教神话的出现仅仅看做是剥削阶级为掩蔽真理而“故意”造出来的现象,这是违背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说法。
由上可见,宗教神话首先是出现于人类处在物质生产极低级的阶段。这在人类的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乃是不可避免的。在阶级社会里,居于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就大规模地利用了宗教神话,使它有着适合于自己阶级统治需要的内容,把宗教变成为统治人民的精神上的武器,成为麻醉人民的精神上的鸦片。但是,在另一方面,又和蓝莎的简单说法相反,某种宗教在一定时候,又曾经表现为被压迫人民的叹息和梦想,他们反抗旧的统治阶级,采取了宗教的反抗形式。欧洲的原始基督教和印度最初的佛教,是奴隶劳动者反对压迫的宗教,中国的一部分道教和迷信神话,在历代农民暴动中也起过重要的作用。太平天国的领袖们也曾采用了原始基督教,作为反抗满清政府、反抗旧封建制度的旗帜。这些情形,自然只有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和劳动群众的经济文化都处于低度发展水平时才会产生。在今天的革命群众中,如果也有人想用宗教神话的形式来做动员组织工作,那就是荒谬绝伦的反动的行为了。
蓝莎的文章中对于阶级的剥削制度的看法,也缺少历史主义的以至于唯物主义的观点。他把关于“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这样事实的话简单的称做“反动的邪说”,“有毒的思想”,而没有认识到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劳心和劳力的分裂和对立也是必然的现象。他说:“我们学了劳动创造人,这些有毒思想,就是被扫清了。也就是再不相信,劳动只是属于劳动人民的责任(按:这些句子中的文法,乱反映作者的思想混乱。)而会了解,人类在最初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劳动的,只有在阶级社会发生以后,才出现了不劳动而享乐的剥削者。因此,劳动人民应该起来用革命的办法去消灭阶级,消灭人剥削人制度。”照蓝莎这样说来,似乎人类社会之所以发生阶级剥削,只是由于人类思想上犯了错误,“相信”了一种荒谬的邪说,以为劳动只是属于劳动者的责任,而剥削者则有权脱离这个责任。所以,只要一天早上,学了劳动创造人,打破了这荒谬的邪说,就懂得剥削者也“应该”分有劳动的责任,就可以动员劳动人民起来消灭阶级消灭人剥削人制度,也不必问社会物质生活与政治条件的发展情况。
学习了劳动创造人的思想,使我们懂得,没有劳动,就没有人类。使我们有可能进一步了解,人类社会的发展史,首先是劳动者、生产者的历史,劳动、生产的发展,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基础,劳动群众的活动,是任何历史时代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由此加强我们的劳动观点、群众观点,这对于我们的革命工作指导是很重要的,同时对于唤起劳动人民的觉醒是很重要的。但是,并不能由此就得出结论,说劳动者、生产者之被剥削,在任何历史时代都完全是偶然的荒谬现象,是仅仅由于劳动人民受了错误思想蒙蔽的结果。各种剥削阶级都把自己的剥削看做永久不变的制度,“把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看做不可动摇的天经地义;我们马克思列宁主义者的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就是革了这类剥削阶级教条的命。但是,我们必须知道,一定剥削制度的出现,劳心和劳力的分裂和对立,在社会物质生活发展的一定条件之下,在生产发展的一定阶段,乃是必然的,合规律的,并且是具有进步意义的。斯大林关于奴隶剥削制度,这样说道:“奴隶制度,就现在条件看来,是很荒谬的现象,反乎自然的蠢事情。而奴隶制度在瓦解着的原始公社制度条件下,却是完全可以了解并且合于规律的现象,因为它和原始公社比较起来,是一个进步。”这样的看法,斯大林称之为“历史观点”,并且说:“如果没有这种观察社会现象的历史观点,那么,历史科学也就没有可能存在和发展,因为只有这样的观点,才能使科学不致变成一笔偶然现象的糊涂帐,不致变成一堆荒谬绝伦的错误。”
由此可知,阶级剥削的产生和它的消灭,都依赖着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历史上存在过各种的剥削制度,奴隶占有制度比原始公社的制度前进一步,封建的剥削制度比奴隶剥削制度又前进一步,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又比封建的剥削制度更前进一步,而到了这最后一种剥削制度的出现,才造成了消灭人类剥削的社会条件。对于剥削制度的抽象的笼统的说法,而没有历史的分析,无疑是很错误的。每一个具体的剥削制度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被消灭,而并不是剥削制度在任何时候都“应该”被消灭。当一种剥削制度在社会生产发展中还起着一定进步作用的时候,它就不是“应该”被消灭而恰恰是“应该”存在和发展的。自由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在今天中国的生产发展过程中还具有一定的作用,所以我们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运动中就没有提出立刻消灭一切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任务,而只提出消灭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剥削的任务。历史给予无产阶级的任务,是要最后要消灭一切阶级。但这个任务之所以能够被提出来,并不仅仅是由于在思想上觉悟到剥削制度的不合理,觉悟到阶级之“应该”完全被消灭,而主要的是由于今天人类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中正发展着消灭一切阶级的条件,同时以工人阶级为首的劳动人民也有可能用自己的努力来促进和创设这些条件。思想上的觉悟,其本身也不外是这些物质条件与政治斗争的发展的反映。所以,我们学习劳动创造人,学习社会发展史,其目的并不是为要笼统的“骂倒”一切剥削制度,“骂倒”一切旧思想,一概称之为不合理的、骗人的。我们的目的是要正确地认识社会发展的规律,正确地认识劳动者、生产者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斗争活动的规律,要了解劳动者是在什么样的社会物质生活发展条件之下由原始公社不受剥削的生产者变为被剥削者,了解劳动群众在各种历史过程中所创造发展起来的生产条件如何使一种剥削制度必然为另一种剥削制度所代替,而最后终于创造和发展了消灭一切阶级和剥削的高度的物质生活条件,由此我们也才能了解:今天中国以工人阶级为首的劳动人民应该创设一些什么样的条件,才可能达到获得自己最后解放的这一个最高目的,并且用这种科学的认识来指导我们的斗争,使我们正确地有步骤地经过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与共产主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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