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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折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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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8-11
第4版()
专栏:

论折旧
李一氓
在成本的计算中,折旧是重要科目之一,在工业生产中,构成成本的,比如原料、工资、管理费、动力费等;这些都是当年当月以现款支付的,比较容易计算,同时也比较能注意去计算。由于我们的工厂,都是接收来的,在谈成本会计上,谁都知道折旧,但谁也不着重这个问题;因为在解决这个问题上,又要做一番工夫。厂房的建筑物折旧就要有厂房建筑的估价;而这个估价,应从今天的实际建筑内容来确定,假如我们接收使用以后,又有修理和增建,也要计算在内。机器设备的折旧,也要有机器设备的估价,而这个估价,亦应从今天机器现有能率与其实际效用来确定,假如我们接收使用之后,又有修理和添补,也要计算在内。因此,每个工业部门,要成立真实有意义的成本会计,首先必须清查一次资产,首先确定这个工厂今天究竟值多少钱,即是说这个工厂的固定资本,究竟应该确定为多少钱。假如我们还不知道国家交给我管理的这个工厂,值多少钱,那就不能有任何成本计划,有,也是无意义的;假如我们不能有确定的工厂的固定资本,交给工厂管理人员,我们不仅不能有成本计算,那我们也就不能建立一般的经济核算制度。现在,我们的工厂与产业,在企业会计的管理上,虽然有进步了,但是没有进行清查产业资产,确定该产业的固定资本的价值的,还很多,单纯完成任务,“不计成本”的产业管理方法,仍然在流行。这样继续下去,便是一种极大的国家资产的浪费。这是今天研究成本会计中的折旧问题之最基本问题。
在折旧问题上,数字的计算方法,是很多的。有好几个计算方法,都是每年的折旧价值不一样的,这种折旧办法,影响成品的成本,就每年不一样。当其折旧价高的一年,则那年的成品成本会高些,而当其折旧价低的一年,则那年的成品成本就特别显得贱些。这样使每年成品成本不同,会直接影响售卖价格。因此,我以为应在折旧计算上,采取平均数为好。如一个工厂的厂房与机器的总值为十万元,使用时期为十年,则每年的折旧价值平均为一万元。把折旧价值固定起来,对于成本计算与成品的售卖价格的规定,都较为方便(原料、工资等对于成本,也假定是十年不变)。但是问题不在计算折旧价值,这是比较简单的事,同时必须另行注意下面几个问题:(一)由于我们的工厂是接收而很少新建的,半途上增设机械设备等事,是经常有的,旧的(被接收的)与新增的,在折旧时间上是有长有短的,而工厂必须作一整齐的折旧时间,决不能甲项作十年,乙项又作十五年,这样就不能计算成本,因此必须求得一个平均折旧时间,来作为计算标准。(二)每年对于厂房与机器都有修理,而这些修理,对于厂房和机器的供用年龄,无疑的,是会延长的,原来作为十年计算的,经过修理,其使用年龄就延长到十一年、十二年的,这就是对于固定资本的价值的增加,这种增值,间接的会降低生产成本。(三)厂房和机器的保护,假如能有严密而有效的保全制度,虽然折旧时间估计为十年,但保护得特别好,也可以发生上项的增值效用,十年的,可以延长半年,这也会降低生产成本。(四)在计算折旧时,不是单纯的十万元的固定资本,到十年之后的最终的一天,把十万元分年折旧之后,就等于零了,它还保留着一定价值,如厂房拆掉,也还有木料,砖瓦、玻璃等等;如机器,即便完全不能用,也还有一大堆有价值的废铁。因此,计算折旧时,如前例,十万元的固定资本,应扣除最后的厂房机器的残余价值,假定为五千元,则十年的平均折旧费,每年应为九千五百元。(五)厂房机器折旧之后,应在每年的资产负债表上表现出来,不能够固定资本是十万元,第一年如此,第二年也如此,第二年应除去九千五百元,就只有九万零五百元,第三年第四年类推。(六)不管每年多少折旧费,这个折旧费如何处理,但它本身无论如何,再不能体现为固定资本,而是在固定资本中剔划出来了。为什么要剔划出来呢?这不仅表示固定资本的厂房与机器已经损耗其一部分的使用价值,而且这个提出来的折旧费,是积累起来准备着在十年之后,重建新厂的。所以这个折旧费,不能移作别的使用或花费,而必须保存起来(不管用什么办法保存)。但保存起来,必须生息。因此,按年的折旧费,还应将利息计入,则到十年之后,就不是十万元,而是第二年初的九千五百元,第三年初一万九千元,第四年初的二万五千八百元,……再加一定的利息的。
但是,折旧的重要问题还是折旧费的处理问题。比如十万元的厂房机器,十年内每年的折旧费为九千五百元,那末第一年从生产品售价中提出来的这九千五百元,应该怎么办呢?还是改为流动资本去买原料呢?还是添新的机器设备去扩大企业范围呢?我以为这个折旧费——基本目的还在于一定时候,等旧厂房与旧机器完全不能使用的时候,重建新厂的。因此,这是一种准备,而必须将折旧费按年保存起来,作为重建新厂的基金,不能够移作别用。保存的方法最好按年缴解国家银行,由国家银行负责保管,保证重建新厂时的提用,并给以一定利息。我们的工业已接手三年了,三年中的损耗,既未计算折旧,更未将折旧费提出来保存,长此下去,一旦完全不能使用厂房,而成为一堆砖砾的时候,完全不能使用机器,而成为一堆废铁的时候,则我们的工业不知将如何继续?
一切折旧的计算方法,都是成本会计中的技术问题,可以由会计部门去处理!我想提出来是关于折旧这一课题的若干观念问题,而我们今天极待解决与应加重视的,还是:(一)首先要清理资产,确定每一个工厂的固定资本究竟是多少,而将这个数目字,表现在资产负债表上。基本的问题在于清理。(二)按年的折旧费,必须于年终提出,作为专款缴解银行,该厂不能自己自由动用,作为一定时期重建新厂的基金。这样不仅解决成本会计中的折旧的技术问题,而且要解决我们工业建筑中的一个远景的重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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