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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全国姊妹们谈谈人民政协 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秘书长区梦觉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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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10-12
第4版()
专栏:

  和全国姊妹们谈谈人民政协
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秘书长区梦觉讲全国姊妹们: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已经圆满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已宣告成立,这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件划时代的大事情。值得我们全中国人民和妇女欢欣鼓舞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它的代表包括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人民解放军,各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因此它标志着全国人民的大团结。
这次出席人民政协的女代表,一共有六十九人,这是中国妇女真正得到政治地位的新记录。这些女代表,代表了各个民主阶级,和各种社会职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她们被推选出来是由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依照了男女平等的原则,同时各民主党派各单位也注意了这个原则;最主要的是中国妇女特别是劳动妇女在长期人民革命斗争中的供献,才会引起各方对妇女力量的重视,才为大家所拥护。这是中国妇女的光荣!也是中国人民的光荣!
这次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任务是制定三个伟大的历史文献,产生中央人民政府。这三个历史文献中,有一个是人民政协的共同纲领,在共同纲领里面,对于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都有明确的规定与特别的照顾。总纲第六条中明白规定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废除束缚妇女的封建制度。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教育的,社会的生活各方面,均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婚姻自由。”在经济政策那一章中,规定了“……保护青工女工的特殊利益。……”在文化教育政策那一章中,又特别规定了“提倡国民体育。推广卫生医药事业,并注意保护母亲、婴儿和儿童的健康。”
共同纲领中明白规定这些条文,表明了数千年来中国妇女被奴役被压迫的生活从此真正的结束;中国妇女真正站立起来,和全国人民团结一致在中央人民政府和毛泽东主席领导下努力建设新中国。同时也表明了在一个由工人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里,妇女和儿童的权益的被重视,得到真正的保障,绝不是任何一个资本主义国家所可比拟的。
现在,这个共同纲领已经在人民政协全体会议上通过,又经过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接受为中央人民政府的共同纲领。我们妇女,对于这样一个关乎四万万七千五百万人民利益的共同纲领,除了热烈拥护之外,一定要保证它的实现。
我们六十九位来自各方的女代表,回到各个工作岗位后,一定要认真传达及解释大会所通过的几个重要文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一定要严肃负责为人民服务,把妇女的利益和整个人民的利益结合在一起。一定要加强学习,集中力量研讨建设国家的根本大计,学习共同纲领中许多原则政策,为贯彻政协决议而奋斗,以符全国姊妹们的期望。
同时,我们希望全国姊妹,特别是各地妇女团体和各种工作岗位上的女干部,好好学习政协的重要文献,并在妇女群众中作广泛的宣传解释。
我们希望全国姊妹,必须努力学习政权工作,充实我们的各种知识,提高我们的能力,从而在政治上更提高一步,以便能更多更多地参加公共企业的管理和国家的管理,以便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我们希望全国姊妹,努力学习并积极参加新中国的经济建设工作,新中国的文化教育事业。必须学会掌握各种工业农业的技术,提高妇女文化和科学的水平,和全国人民共同争取人民祖国迅速恢复战争创伤,走向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富强、繁荣之路!在这方面,我们亲如手足的国际战友——苏联姐妹们所走过的道路值得我们学习,她们在建国过程中的努力,她们在文化、艺术、教育、科学各方面的成就,她们在妇女儿童福利方面的成绩,都是我们全国妇女应该学习的。
建设新中国的任务,应该是今后中国妇女运动的中心任务。我们妇女一定要把大会的决议变成实际的行动,来庆贺新中国的诞生。
                 (北京新华广播电台广播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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