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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敢欺负中国人吗? 南京美侨柯瑞森锁禁雇工经政府审讯已向雇工道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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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10-14
第1版()
专栏:

  还敢欺负中国人吗?
南京美侨柯瑞森锁禁雇工经政府审讯已向雇工道歉
【新华社南京十三日电】美侨柯瑞森(前驻南京伪政府的美国大使馆武官)违犯人民政府法令,侵害人身自由,锁禁雇工四名案件,已告结束。柯瑞森已承认错误,书写悔过书,并向四位雇工一一鞠躬道歉。上月九日下午美侨柯瑞森强迫其住宅华籍雇工王松林、蔡文华、陈广清、姜发善四人注射防疫针,王松林等以早经注射,且夏季已过,不愿注射,柯便乘机宣布王、陈、蔡、姜“违抗命令”,发给二十天解雇费即刻解雇,并强迫王等在“解雇费收据”签字,当为王等严词拒绝。柯又逼令王松林等签一“拒绝接受解雇费之证明”,亦被拒绝。柯瑞森便驱逐雇工离开该住宅,王等据理申辩,不愿离去。至下午六时柯瑞森指使其妻将大门加锁,四位雇工即横遭非法拘禁,完全失去自由。该雇工家属得悉,即时向本市公安局外侨管理科报告,外侨管理科当即派外事警察二人赴颐和路二十一号该美侨住宅门口调查。此时大门仍被锁禁。王、陈、蔡、姜四雇工只能在楼窗上向外事警察申诉。至翌日晨,王等始恢复自由。十日上午十时半外侨管理科传双方当事人到案审讯,柯瑞森自知证据确鉴,无法抵赖,遂请求当场承认错误并出具悔过书。当得到雇工同意,审讯人批准。该悔过书全文如下:“本人——柯瑞森,承认在本年九月九日晚六时至七时一刻,将本人住宅大门(颐和路二十一号)上锁,其目的为在该时间内扣留下列各人:王松林、陈广清、蔡文华、姜发善,俾不能离开,并承认此项举动系一错误,违犯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律,此具。(签名)柯瑞森。一九四九年九月九日。”当日有另一美侨贝肯(前美领事)出具保证书保柯回寓,保证在该案未了结前随传随到。此后柯瑞森虽一再研究,终未找出翻案根据,乃于九月十七日上午八时半应传到案解决。柯在携来其法律顾问美人毕翰约辩护无效后,乃亲自向雇工正式道歉说:“王、陈、蔡、姜:我锁了你们,很对不起,我违犯了人民政府法令,你们从宽地处罚我,让我开始向你们道歉。”言毕,即向四位雇工一一敬礼道歉。至此全案结束,审讯人宣布:查柯瑞森擅自锁禁雇工妨害人身自由,违犯人民政府法令,本应依法治罪,姑念柯系初犯,且已承认错误,故予以从宽处理。最后再一次询问柯瑞森尚有何意见,柯称感激,审讯乃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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