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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岳行政公署 处罚投机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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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5-03
第2版()
专栏:

太岳行政公署
处罚投机商
【太岳电】绛县南樊镇私商吴希德的同义永花,投因在物价波动中,屡次店机太岳区行政公署为警效尤特给予一千五百元的罚金处分。按该花店于去冬物价波动中,与阳城县生产机关集顺成的王尚坤结合,在阴历十一月十六日将棉花每斤提高一元,十二月初六日又提高四元,二十三日又提高二元五角,投机操纵,获利很大。本年三月五日该店又借刚由银行抽来的三万元,在市场上扰乱粮价,常时麦子三千三百元一大石,但该店欺负农民老实,将西吴村张全礼的四石八斗麦子,以三千元买下,群众要求分买一、二斗,该店均拒绝不给,硬要另售三千五百元,高于市价两百元,使当天物价突然提高。当该店买粮时,贸易公司乔广文同志曾当面对其教育,但却置之不理。据此二专署报告该店投机操纵,屡犯不改,经行政公署决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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