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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第七届人民议会举行四次会议 霍查同志、列希同志和谢胡同志等阿尔巴尼亚党政领导人出席 会议通过关于农业合作社社员抚恤金的法律草案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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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2-07-02
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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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第七届人民议会举行四次会议
霍查同志、列希同志和谢胡同志等阿尔巴尼亚党政领导人出席
会议通过关于农业合作社社员抚恤金的法律草案等
新华社地拉那一九七二年六月三十日电 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第七届人民议会第四次会议六月二十九日和三十日在地拉那举行。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社社员的抚恤金的法律草案等。
阿尔巴尼亚劳动党中央第一书记恩维尔·霍查、人民议会主席团主席哈奇·列希、部长会议主席穆·谢胡以及其他党政领导人阿·凯莱齐、阿·查尔查尼、贝·巴卢库、哈·托斯卡、希·卡博、卡·哈兹比乌、科·蒂奥多西、马·穆夫蒂乌、拉·阿利雅、斯·科列加、彼·杜米、皮·皮里斯特里、皮·多德比巴和查·斯巴秀出席了会议。
驻阿尔巴尼亚的外国使节应邀出席了开幕式。
在会议的第一项议程中,代表们首先听取了部长会议副主席、人民议会代表查·斯巴秀代表部长会议作的关于建立农业合作社社员抚恤金制度的报告。斯巴秀在报告中说:“这是合作社农民生活中的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恩维尔·霍查同志在党的第六次代表大会上强调指出:‘确定应用国家和合作社自己的资金实行全体合作社社员的抚恤金制度,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胜利。这个措施对我国劳动农民来说,有着伟大的政治意义和经济、社会意义。这是在改善合作社劳动者的福利和使城乡生活条件接近方面又向前迈出的一步,将强有力地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农业和农村的发展。’”
接着,人民议会社会服务委员会主席、人民议会代表米·弗加代表法律委员会、社会服务委员会和农业委员会作了关于农业合作社社员抚恤金法律草案的报告。代表们讨论并一致通过了这个法律草案。
在会议的第二项和第三项议程中,代表们分别听取了贸易部长基·恩杰拉作的“关于贸易的状况和进一步发展贸易的措施”的报告,卫生部长拉·齐奇什蒂作的“关于社会服务的状况和进一步完善社会服务的措施”的报告。代表们经过讨论,就这两项议程所讨论的问题一致通过了相应的决议。在第四项议程中,会议一致通过了人民议会主席团所宣布的一些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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