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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各大学的课程改革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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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10-17
第4版()
专栏:

  北京各大学的课程改革工作
陈 泓
北大、清华、师大、燕京等十余所大专学校(学生两万余人)在解放以后的八个月中,对当前教育工作的中心环节——课程改革,已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早在解放之初,同学们对于旧的资产阶级的教育制度、教育内容和教学法已感到厌恶,他们热切的要求改革。清华大学被接管后,立即组织了校制商讨委员会,讨论学制及课程的改革问题;北大、师大等校则积极的酝酿改制;辅仁把宗教的课程改为选修;燕京在今年上半年就自动添设了中国新民主主义经济问题、马列主义基本问题、中国社会史、历史哲学及共产党宣言和联共党史等新的课程。
由于同学们政治认识的迅速提高,对于学制及课程改革的要求更加迫切。北大法律系首先废除“六法全书”的课程,然后把一些课程初步加以修改,如把“刑事诉讼法”改为“刑事诉讼程序”,“中国司法组织”改为“司法制度研究”,“土地法”改为“土地制度研究”。但由于这些课程的基本观点(即反人民的或与实际脱离的观点)未得改变,尝试的结果,非但不能满足同学的要求,反而使他们的学习情绪大为低落。法律系某班本来有四十人选课,到后来同学们感到上这些课没有什么意义,不感兴趣,只剩下三、四个人了。
通过该校中共和青年团组织的领导与推动,先后召开了几次教育、法律专家座谈会,并利用各种会议进行座谈讨论,而等到全体师生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建立正确的法律观点取得一致的认识后,即将十三门与反动政权分不开的课程予以取消,并添设了社会发展史、新哲学、马克思经济学、国际关系、现行法令政策研究等五门新课,由何干之、沈志远、薛暮桥和张志让等分别任教。改革以后,同学们的学习情绪大大提高,每堂新课都是挤得满满的,别系的同学也都来听讲了。
与此同时,各大学的各院系对课程改革都广泛的进行讨论,“事变是发展得这样快,以至使很多人感到突然,感到要重新学习。”大多数教授都感到非变不可而卷入了讨论课程改革的热潮。由于师生的合作,清华、北大、师大等校都先后拟出了过渡期间课程改革的草案;北京各大学间之相同院系(如社会系、政治系等)均分别举行多次课程改革的讨论研究。这些会议都是在华北人民政府高等教育委员会直接或间接指导之下进行的。通过这些会议,一致检讨了过去教育中的普遍缺点是与实际脱节,确定今后大学教育应密切配合新民主主义国家建设需要,为国家培养建设人材;普遍提议大学各系应与有关各业务部门取得密切联系;并且要求学校中普遍增设马列主义基本理论与基本政策知识等课程。
自从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成立后,更有计划地领导各校文法、教育学院课程改革事宜,组织了文学、历史、哲学、法律、政治、经济、教育等七个课改研究小组,由高教会约请专家根据各校讨论结果分别进行研究。经过反复讨论后,规定并公布了大学专科以上学校文法学院各系课程的暂行规定。
由于国民党反动派长期的统治欺骗,新课程的师资问题便成为课改的严重困难之一,但在中共与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运用走群众路线的集体教学办法,这些困难是可以克服的。在学习方法上,接受了华大、革大的经验,集体讨论,自学互助辅导,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达到改造思想的目的。在教导方面,用定期召开座谈会集体研讨的方法,由有经验的人(如艾思奇等)领导,共同商讨进行,集中大家的智慧,以克服教学中的困难,决定了教学提纲,提出“教学相长、师生互助”的口号,以进行教育改造工作。在第一次公共必修课(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教员座谈会中,各校均提出了很宝贵的意见,并且组织了教学委员会,以辅导各校推进教学工作,这是一个尝试,在取得经验后,再运用到其他课程中去。
中国共产党对于这项教育的改革工作十分重视。中共北京市委会组织部在 一九四九年九月至一九五○年一月的学校党支部工作计划中指出:党的支部在学校中的任务,首先是保证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能在教学工作中贯彻执行,对现存的不合理的旧学制课程应该彻底改革,对于各种旧的、反动的思想要进行不断的斗争,党的支部要领导群众来进行这个斗争,同时必须团结绝大多数的教职员与学生,共同建设新的人民的教育。
“师生互助,教学相长”,是保证切实实行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逐渐改革旧课程的有力武器。教育内容的改革是大学教育改革的重要环节,但它必须依靠学生的自觉努力和进步教授,讲、助及教员的合作才能成功。
课改是一个长期的艰苦的不断改造的过程,在“坚决改造,逐步实现”的原则下,需要动员广大的群众和专家们,共同努力,在文法学院各系课程暂行规定的试行中,创造经验,深入研究,以求继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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