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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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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2-10-23
第4版()
专栏:

政策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
我们五常县中河公社的领导同志深深体会到,认真落实党的经济政策,是发展狩猎生产的一个重要问题。我们根据毛主席关于“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的教导,在狩猎生产过程中,组织广大干部和社员群众,通过革命大批判,划清正当的社员家庭副业和资本主义倾向的界限,划清合理劳动报酬和物质刺激的界限,调动了社员群众狩猎生产的积极性。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明确生产队集体经营和社员家庭副业的范围。根据我公社山多林密的情况,规定:对于野猪、黑熊等野兽,由于它们的活动比较集中、成群,猎捕技术性较强,都由集体或专业队伍猎捕。对于一些小动物如元皮、灰皮、香鼠、狐狸、獾子、貉子等,允许和鼓励社员群众利用工余时间猎捕。凡是不影响集体生产、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不损害公共利益、不投机倒把的,都作为正当家庭副业。幸福大队由于集体和社员的狩猎范围处理得当,狩猎生产发展很快。仅两个月时间,就猎获较大的野兽六十多只,并收购毛皮二百多张。
二、合理确定劳动报酬,实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根据狩猎生产技术性强,条件艰苦,费衣费鞋的特点,规定狩猎专业人员的收入可以高于一般社员。如新旗三队改变了“老八分”的平均主义做法,对狩猎人员实行合理计酬,仅一个月时间,三个人的狩猎组就猎获较大的野兽十一只。
政策落实后,大大鼓舞了社员群众狩猎生产的劲头。兴国一队狩猎人员自己动手,维修好一百六十件狩猎工具。这个队的社员姜兆和、郭子香是老猎手,通过路线教育,落实政策,大大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仅几天时间就猎获了一百六十多张元皮,并为大队培养了新猎手。
黑龙江五常县革委会
(附图片)
黑龙江省鄂伦春族自治旗希里特奇生产队社员在进行狩猎活动。
 新华社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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