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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平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匪徒张重明被捕 获人民政府将予严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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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6-01
第2版()
专栏:

  维护平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匪徒张重明被捕获 人民政府将予严惩
【本报讯】在平市杀害革命战士,劫动人民财产之匪徒张重明已被捕获。张匪系国民党伪剿总警备团团部副官,北平解放后,不听受和平改编,二月一日开往城外时,呼喊反动口号。当晚联同该团匪军四人,在罗道庄附近围壕内杀害我革命战士一人。张匪行凶后,即于四月八日携枪入城,企图抢劫,被分安局内二分局查获,解送北平警备司令部,随又送至散兵收容所,张匪畏罪潜逃。四月十七日晚,该匪在裕丰布庄行劫,抢去金戒指、怀表、银元、人民券、自行车等物。四月十八日我公安局警士高玺等在鸿兴粮食店十二号查房,发现住客刘玉民皮包内藏有裕丰被劫物,遂解送分局。经审讯后,该匪即承认是张重明,对于杀害战士,抢劫民物等罪恶行为,亦供认不讳。张匪行凶抢劫,继续与人民为敌,破坏革命秩序,罪恶昭彰。我人民政府决定予以严厉之惩办,以维北平人民生命财产之安全。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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