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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报纸经理会议通过关于报社经营的决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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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1-01
第4版()
专栏:

全国报纸经理会议通过关于报社经营的决议
【新华社北京三十一日电】新闻总署所召开的全国报纸经理会议通过一项决议,原文如下:
一九四九年全国民主报社的经营,一般地是有成绩的。它们都克服了战争时期各种物质困难,使大量的报纸达到了广大读者的手中。但是由于生产交通和教育还在恢复过程中,物价(特别是纸价,一般占报纸总成本百分之七十)上涨,读者的购买力和读者范围都受到了限制,以致全国公营与私营报纸的发行都还不够广,而且发生了严重的赔耗现象。而部分报纸分工不甚合理,和多数报纸经营不善,则加重了这种赔耗。人民政府对于报纸因纸张供给和纸价昂贵所造成的困难,已决定由全国文化用纸管理委员会统筹解决。报社方面必须努力加强对读者的联系,改善报纸间的分工,和克服经营中的不合理现象。本会议在研究了全国公私营报纸经营的基本情况以后,特作如下决定:
企业化方针
一、全国一切公私营报纸的经营,必须采取与贯彻企业化的方针。即公营报纸必须把报社真正作为生产事业来经营,逐步实行经济核算制。私营报纸亦须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改善经营方法。条件较好的公营报纸应争取全部或大部自给,条件较差者亦应在政府定期定额的补贴下,争取最大可能的自给程度。公营报纸的预算,应逐月或逐季由所属人民政府的新闻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审核。
发展造纸工业
二、拥护人民政府发展本国造纸工业,统筹外纸进口及对文化用纸适当低价配售的政策。各报应尽量首先采用国产纸,并对纸张消耗力求节约。
报价问题
三、报纸实收价格,一般应以稍高于纸张成本为原则,不应高抬价格,妨碍广大读者的购买。在配纸实行以后,在农村经济还未完全恢复时期,农村报纸的价格,应在不低于配售纸价的原则下,稍低于城市报纸的价格。
报纸发行
四、报纸发行工作,应学习苏联及我东北、山东的经验,逐步地全部移交邮政局办理。各报可按具体情况与各地邮局签订发行合同。在邮局尚不能担负报纸发行任务的地区,各报应大力改进发行工作,力求报纸发行面的扩大,批发折扣一般应不低于七折。对于读者的优待,应当着重于优待读报组、集体订阅户和热心推广订阅的订户,而逐步改变现在的单纯注意成份的办法。赠送,交换,存报都应力求节约。报费以预收为原则。
广告问题
五、广告在目前的城市报纸上是必要的。城市报纸应当以适当地位主动地刊登有益于国计民生的广告,以推进生产和文化事业,并服务于人民群众的日常需要,同时也由此增加报社的财政收入。但报社应当审核广告内容,并适当地限制广告篇幅。对大城市中的私营广告社应以适当方法加以领导。
报社编制
六、公营报纸的编制应本企业化方针,根据具体情况,拟订适当标准。对于冗员和不能参加报纸工作的家属,应分别送入学校或另行分配工作。工作人员费用应与事业费同样作为报纸成本计算。暂时不能安置的人员应作特别预算,不应列在企业预算之中。在实行薪水制的单位中,无论公私营报社,工资应保持一般水平,不应过高,免使报社不能维持。
会计工作
七、实行企业化必需作好会计工作。公营报纸必须首先清理资产,规定材料消耗标准,逐步统一会计科目,实行成本计算,并建立各种必要的表报制度。
管理民主化
八、报社的管理应注意民主化。以整个报社为单位的工会应当普遍组织以利发扬报社职工的积极性。
会议认为:执行上述各项决定,是符合于人民政治文化生活和国家财政状况的利益的,但是为了实现这些决定,必须克服一系列的困难。全国各公私营报社的全体人员,应当为克服困难,实现这些决定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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