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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抹杀规章制度的阶级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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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6-06-03
第3版()
专栏:

不许抹杀规章制度的阶级性
广西桂林橡胶厂工人理论组
邓小平授意炮制的《论全党全国各项工作的总纲》中,极力鼓吹要把规章制度搞得“愈来愈严密”,胡说什么“不但资本主义社会是这样,社会主义社会是这样,将来共产主义社会也还是这样”。他们把规章制度说成是超阶级、超时代的东西,这是别有用心的。马克思主义认为,不同的阶级总是按照各自的阶级利益来制订规章制度,为巩固本阶级的统治服务。在资本主义企业里,资本家制订的规章制度,必然是从资本家的利益出发,目的是在工人身上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列宁指出:“资本家所关心的是怎样为掠夺而管理,怎样借管理来掠夺。”(《怎样组织竞赛?》,《列宁选集》第3卷第395页)这是对资本主义企业管理制度的反动本质一针见血的揭露。在社会主义企业里,工人是企业的主人,规章制度必须有利于调动工人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限制人们相互关系方面的资产阶级法权,有利于把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落实到基层。毛主席指出:“制度要有利于群众”。这是对社会主义企业的规章制度的精辟的概括,说明规章制度是有鲜明的阶级性的。
邓小平极力抹杀社会主义规章制度与资本主义规章制度的差别,把对资产阶级有利的规章制度照搬过来,这就赤裸裸地暴露了他完全代表资产阶级的利益,要利用资本主义的规章制度,来达到专无产阶级政的罪恶目的。
建国二十多年来,在建立什么样的企业管理制度方面,一直存在着两个阶级、两条路线的激烈斗争。文化大革命前,我们工厂由于刘少奇反革命的修正主义路线的干扰破坏,那些修正主义的管、卡、压的规章制度,严重束缚了工人群众的手脚,阻碍了生产的发展。文化大革命中,广大革命群众批判了刘少奇的修正主义办企业路线,改革了那些同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了合理的规章制度,从而推动了生产的发展。可是,邓小平却胡说什么文化大革命把企业管理搞“乱”了。这完全是颠倒黑白、混淆视听的恶毒攻击。
我们同邓小平的根本分歧,不是要不要规章制度的问题,而是按照什么路线和依靠谁去制订和执行规章制度的问题。我们要坚持“鞍钢宪法”,按照毛主席的革命路线,依靠群众去制订和执行规章制度,加强企业管理。邓小平则拚命抹杀规章制度的阶级性,要按照他那条修正主义路线,搞管、卡、压那一套,破坏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把社会主义企业变为走资派所控制的资本主义企业,为其复辟倒退创造条件。然而,经过文化大革命锻炼的工人群众,眼睛是雪亮的,绝不会上当受骗,一定要把他的修正主义路线批深批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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