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1阅读
  • 0回复

是打基础还是挖墙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3-31
第2版()
专栏:短评

是打基础还是挖墙脚?
当前,我国农村人民公社,一般还是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生产队是基本核算单位,直接组织生产,组织收益分配,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它的生产好坏,收益多少,直接关系着公社集体经济和社员生活,是人民公社集体经济能否发展壮大的关键。
为了维护生产队的权益,打好公社集体经济的基础,党的政策规定:生产队的劳力,在国家计划之外,任何单位不准任意抽调;计划内的用工,不能让生产队补钱贴粮;公社经营的企业所需劳动力,也要同生产队协商安排,付给报酬。这些政策规定,符合我国农村的现状和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符合广大群众的要求。这些年来,“四人帮”疯狂破坏党的政策,影响所及,不少县、社和生产大队随意向生产队抽工、派款,加重了生产队的负担,干部和社员对此极为不满。
对于生产队这个基础,要关心它、保护它、加强它,而不能挖它、拆它或者挤它。这个问题说起来似乎大家都懂,做起来常常就是另一回事了。不少地方不顾实际可能,什么都要大办;不同群众商量,随意向生产队要人、要物、要钱,甚至说这是什么“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实际上是变相的“一平二调”,必须坚决制止。减轻生产队的负担,加强生产队这个基础,是一个关系到人民公社制度能否巩固和农业生产能否加快发展的重大问题。希望各地认真检查一下这方面的情况,象南菜村和南观两个公社那样知错就改,雷厉风行地把党的政策落实下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