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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委取消错误规定 鼓励社员经营正当家庭副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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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6-01
第1版()
专栏:

大邑县委取消错误规定
鼓励社员经营正当家庭副业
“四人帮”严重干扰和破坏党在农村的经济政策,把社员经营正当的家庭副业当成“资本主义尾巴”,要割掉。在四川大邑县造成许多干部思想混乱,分不清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界限,不少社队把社员的正当家庭副业当作资本主义批,并作出了许多干涉社员发展正当家庭副业的错误规定。例如,每人养鸡(鸭、鹅)不得超过两只,每户养蜂不得超过两箱,自留地不准种粮;房前屋后不准种竹、木、果树;不准社员上山采集野生植物,等等。有违者,轻则批判,重则扣工扣粮,社员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在揭批“四人帮”第三战役中,大邑县委先后两次召开了发展多种经营会议,组织干部群众学习人民公社有关经济政策的规定,深入批判“四人帮”大搞假左真右,破坏农村经济政策的罪行。县委领导成员深入社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大家认识到,社员正当的家庭副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在保证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占绝对优势的条件下,社员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绝不是什么资本主义尾巴,不仅不能乱加干涉,而且应该给予鼓励和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在分清是非,划清界限的基础上,全县宣布取消了那些对社员正当的家庭副业加以干涉、限制的错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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