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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中央一些部门已改正一批错划右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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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1-02
第1版()
专栏: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中央一些部门已改正一批错划右派
本报讯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所属一些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决定,积极慎重地做好已摘掉右派帽子的人的安置工作,做好不应划右派而被错划了的人的改正工作。这对发扬党的实事求是作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展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具有重要意义。
中央的决定下达后,不少单位对这项工作抓得较紧,进展较快,已正式公布了第一批改正的名单。据了解,中央党校原划右派分子九十八人,经过初步复查,确定王谭等三十九人属错划,应予改正。最高人民法院原划右派分子五十六人(包括由他们复审的原司法部、政法学会、法律出版社等单位),经过复查,初步确定贾潜、林亨元、朱耀堂等十二位同志被错划为右派,应予改正。公安部原划右派分子六十三名,经过复查,确定有六十人是错划的,应予改正。外贸部原划右派分子一百九十三人,经过初步复查,确定有一百零四人是错划的,应予改正。人民日报社原划右派分子三十名,经过复查,初步确定黄操良、蒋元椿、刘衡等十位同志是错划的,应予改正。凡是应予改正的,经过党支部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或党组批准,均已恢复组织生活和原来的工资级别,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现在这些单位的复查改正工作仍在继续进行,不受比例限制,错多少,改正多少,力争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全部妥善地完成这项工作。
这些单位所以能在较短时间内做出一定成绩,主要是由于领导重视,建立了专门班子。有的领导同志亲自审阅材料,分析案情,接待申诉者;并以中央决定为武器,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以一九五七年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为依据,解除专案工作人员的思想顾虑。他们认真地分析一九五七年反右派斗争的形势和当时的定案材料,以及这些同志在革命斗争中的全部表现,确定是否应该改正。
通过这一段的工作,许多单位的同志认识到,做好错划右派的改正工作,既恢复和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又维护了反右斗争的成果,这是大得人心之事,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四个现代化的实现。
复查、改正的情况表明:这些年来,被错划为右派的同志,虽然开除了党籍,降职降薪,但他们中的多数仍然相信群众相信党,仍然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为人民服务。经过改正,这些同志和他们的家属都感谢党给了他们第二次政治生命。他们表示:今后在新的长征中,一定严格要求自己,尽最大的努力,为四个现代化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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