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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制 保护森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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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2-03
第1版()
专栏:

加强法制 保护森林
本报评论员
我国是个森林资源很少的国家,解放以来,党和政府曾经采取一系列措施,发展和保护林木,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这些年来,由于林彪、“四人帮”煽动无政府主义,破坏社会主义法制,许多地方出现了乱砍滥伐林木的歪风,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这不仅使木材供需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而且使自然条件恶化,影响了农、牧业生产的发展。
当前,问题的严重性在于,粉碎“四人帮”已经两年多了,乱砍滥伐林木的歪风还没有刹住。森林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为什么保护不住?是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吗?不是。“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不可侵犯”,是载入宪法的;党和国家为保护森林曾颁布过一系列政策、法令,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国务院还颁发了《关于加强山林保护管理、制止破坏山林、树木的通知》。然而,一些县、社、队和机关、部队、国营企业事业单位,无视国家法令,任意强占盗伐国有林,无计划地大量砍伐集体林,把砍伐林木作为生财之道,影响所及,少数群众也私自滥伐国家或集体的林木。如果说“四人帮”横行时期,对滥伐林木的行为管不了,没法管,如今为什么仍然熟视无睹,不管不问?这说明有关单位的同志,特别是这些单位的负责人,法制观念十分薄弱。他们为了本单位的局部利益,或者照顾某些人的“情面”,而把国家、人民的长远利益置于脑后,对违法行为不过问、不斗争,甚至包庇纵容,这正是滥伐林木的歪风长期不能制止的主要原因。为了保护林木资源不再遭受破坏,必须普遍加强法制的宣传和教育,认真解决有法不依的问题。有关领导人员,更应以身作则,严守法令。
在加强法制教育的同时,还应当广泛进行关于林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重要地位的宣传教育。森林对于改造自然,促进农牧业发展,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作用。林业发展了,在这些方面显示的效果就会越来越显著;相反,乱砍滥伐林木,人们就要遭到自然的惩罚。这不仅古今中外都有严重的教训,而且各地群众也有切身体会。人们认识了这个自然规律,就能够自觉地爱护林木,发展林业,也可以更加有效地制止滥伐林木的歪风。
现在,国务院颁发了《布告》,各地应该做出具体部署,坚决贯彻执行。对破坏森林的坏人,要严加惩处;对玩忽职守,纵容支持破坏森林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办。同时,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一定要把《布告》宣传好,贯彻好,做到法纪严明,政策落实,保护森林,发展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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