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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沙县废除不许社员养母猪的禁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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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2-28
第2版()
专栏:

川沙县废除不许社员养母猪的禁令
据新华社上海二月二十一日电 上海市川沙县最近废除了不许社员养母猪的禁令,已有五十九户社员利用旧猪舍养了第一批母猪。
在学习贯彻三中全会文件过程中,川沙县委和县畜牧水产局根据群众的要求,进行了调查。过去,允许社员家庭饲养母猪时,全县苗猪自给有余。不许社员养母猪以后,苗猪一直供不应求。每年约有百分之二十的苗猪(五、六万头)要到外省采购,花去资金一百多万元,而且还要公社贴运费,大队贴亏损,生产队贴差价,这对发展养猪甚为不利。
县委和县畜牧水产局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管什么时候,谁做的规定,错了就得改正。因此,他们坚决废除了这条禁令,受到社员群众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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