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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保密制度应有利于四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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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5-16
第3版()
专栏:编后

科技保密制度应有利于四化
在同一些科技人员接触中,听到这样的反映:有的生产单位不肯让技术人员知道新技术、新工艺或新工程,对技术人员进行不适当的保密。设计、科研部门的科技人员到他们那里参观考察、收集资料,手续非常繁琐,有的科技项目或工程设施,本来并无多少保密价值,也常常借口参观者“政治条件不合格”而拒绝。
去年上半年,某设计院接受设计一座大型氢氧气站的任务,派两名技术人员到东北一家化工厂去考察、搜集有关资料。可是,这个厂的有关人员说,引进的设备不能随便参观,要经部里批准才行。参观者一再解释:不知有此规定,如再往返一趟,既费时又费钱。最后,厂方答应向部里请示。两个人等了近一个星期,才得到同意。
设计科研部门的科技人员到一些保密工厂参观考察,除了要持单位介绍信之外,还得带上自己的人事材料,要办多道手续。比如:到大型企业参观,先要到公司总接待室签字,然后送上人事材料到保卫处审查,同意后还要到生产厂办公室审批,然后还要到厂保卫科签注意见……。办理这套手续的时间,有时比参观的时间还长。
其实,不少生产单位的所谓“保密”制度,不过是“官样文章”罢了。某设计院的同志反映:某公司的一项引进工程,从设计到施工,都是他们搞的。可是,建成投产后,他们再去参观考察,就不让进门。有些科技人员想法找到在该厂工作的熟人,任何手续也不办,就进厂参观了全部设施和全部生产过程。
保密制度要有利于生产发展、科学进步,有利于四个现代化。不论国防生产或民用生产都应定期向有关设计科研部门提供情报资料。只有设计、科研、生产三方面紧密联系,才能促成整个科学事业的发展。我们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为什么要在科技领域搞这样神秘化的保密呢?
重庆市建委宣传处 郭文英
郭文英同志提出的问题,值得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为了保卫建设的需要,科学技术工作不能没有保密制度,对保守机密不得有丝毫的麻痹大意。解放后,我们虽然注意了这个问题,但还没有来得及形成一套适合我国情况的科技保密制度。一方面,漏洞不少,该保密而没有保住的现象还存在;另一方面,保密范围过宽、密级过高、用人过严、手续过繁的现象普遍存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由于林彪、“四人帮”的破坏捣乱,目前科技保密制度中暴露的问题更多。保密制度不合适,一是妨碍了正常的学术交流,二是排斥了大批本来可以接触科技资料的科技人员,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资料交流不畅和保密不当,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学技术和生产建设的发展,妨碍了团结。如何改革不合理的制度和规定,建立一套适合我们当前实际情况的制度和办法,是科技、经济、国防、公安等部门需要共同研究解决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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